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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雇關係】揭弊不再心驚驚! 職場霸凌吹哨者可求償

2019-05-11 13:35:19 UTC

【TVBS】揭弊不再心驚驚! 職場霸凌吹哨者可求償
記者 詹舒涵 / 攝影 葉俊宏 報導
2019/05/10 21:20
https://youtu.be/4fxzPI_VP3M

台灣過去有許多揭弊事件,靠的是企業或公家機關員工的挺身而出,勇於揭發不少有害大眾利益的情事,但這些又被稱為是吹哨者的關鍵揭弊者,在事後卻難免會遭受到資方清算,甚至丟了飯碗,現在行政院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希望能夠讓這些吹哨者受到更多保護。 
工會成員vs.記者詹舒涵:「(資方)他就是瘋狂打壓你啦,就是讓你們知難而退,你們不應該跟我對抗。」 背對鏡頭的勞工幾年前籌組工會,而敢於這麼做的人並不多, 立委李彥秀就曾指出,台灣加入工會的勞工只有6%,多達94%的勞工都沒有,因為背後代價實在不小。 工會成員vs.記者詹舒涵:「你可能隨時會被解僱,他用莫須有的罪名或是羅織你罪名,把你解僱第二個就是,你可能沒辦法再升遷了。」 難以舉證的灰色地帶,就算勞工要指證是報復行動也很困難,而這僅僅是要籌組工會爭取權利。 罷工成員:「無能高層(無能高層)。」 過去站在罷工前頭,桃園機師工會帶頭跟資方爭取權益,但事件落幕後還是能感受當初壓力。
機師陳蓓蓓:「因為其實誰沒有家累,誰沒有這個家裡的經濟狀況的壓力,我就是只能夠蓋括承受所有的結果。」 抗爭民眾:「要休假(要休假),反剝削(反剝削)。」 但不只是爭取權益備受煎熬,如果是要揭發經營弊端的吹哨者,必須承擔的恐怕會更多。 記者詹舒涵:「台灣過去有不少揭發弊端的案件,像是永豐金超貸案,或是元山黑心蛋品事件,再來到最近期的是普悠瑪出軌,其中擔任關鍵吹哨者的,他們可能丟了工作或者是職務權限被限縮,甚至被下了封口令現在行政院就通過了,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希望可以保障這些吹哨者的權益。」 以當初台鐵出軌事件,質詢台上立委黃國昌砲火猛烈,而手中不少關鍵資料,都是靠知情人士提供。 立委黃國昌:「那當然也有很多第一線的同仁,他們提供給我資料,所以我才會知道說,事實上真正核心的關鍵,還不是在所謂的ATP,是在所謂的阻風泵。」 但挺身而出的背後到底誰來保護他們,原先僅靠的是勞基法第74條,吹哨者條款僱主不得因勞工申訴有不利處分, 但許多揭弊者,根本不是勞工與資方是委任關係,因此在保護傘外。 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草案)尤其是在適用範圍這一塊,能有更積極的加強這樣子的話,才能夠讓未來這樣的一個揭弊,尤其是公益性的揭弊能夠更加地落實。」 
這次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包含「僱用」、「定作」、「委任」關係,都被納入保護。 另外大家最關心的,故意揭露揭弊者身分,造成排擠孤立等職場霸凌,也列為不利人事措施,專業律師表示揭弊者還是要負擔舉證責任,而這部分可能相當困難,即便這次草案還加入「法庭之友」制度,讓第三方來做對爭議點的意見判斷,但這需要勞資雙方同意。 律師劉韋廷:「那換言之如果這個法庭之友,是對於資方不友善的,那當然資方一定不會同意去引進。」 但律師也認為,如果此法修到過於保護揭弊,也可能成為勞方不當要脅的武器。 律師劉韋廷:「當你完全滿足這些吹哨者的需求,會不會吹哨者的功能被濫用,例如說你今天是一個不好的勞方,你工作很不好那你知道,僱主可能即將要資遣你了,你不想被資遣你就在這個時候吹哨,檢舉公司有一些違法的情形。」 勞工抬頭保護揭弊,這次草案踏出一步,但勞資雙方如何平衡,恐怕還需要更多討論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