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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特勤買菸拗超買非走私?府撇清「非定調」

2019-07-27 14:51:55 UTC

到底華航的私菸是不是走私?
目前各說各話,都有爭議,
菸酒管理法第六條規定
本法所稱私菸、私酒,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略)。
二、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之菸酒。
三、(略)
四、已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未向海關申報,或匿報、短報達一定數量之菸酒。
五、(略)
比較有問題的就是上面第二款跟第四款,是否符合而可以稱為私菸?
但這批菸是華航賣的,華航的確有販賣的特許執照,因此,不符合第二款,但第四款呢?這就各說各話了。
總統府跟華航都認為是超額販售而已,因為華航的確有許可執照可以販賣菸品,而且因為賣的對象是國安單位,所以也不用向海關申報。
但實際上國安單位的私人(員工個人)來購買的,並不是機關出於公益目的而購買的,為什麼總統出訪,可以讓國安單位的私人來購買?而且是出於私人目的,自己要抽的,要拿來送人,要拿來轉售牟利,應該要區分清楚,不是基於公益目的這部分應該要向海關申報。
亡羊補牢的把國安單位好好整頓,大家對此單位的尊敬,顯然被這些人濫用了~
以上只是個人的淺見,還請大家多多指教。

【TVBS】特勤買菸拗超買非走私?府撇清「非定調」 
記者 譚伊倫 / 攝影 何佳陽 報導
https://youtu.be/UzjQYGO3reA

國安特勤利用總統出訪買「免稅菸」,藍營不少人認為就是「走私菸」,但總統府發言人昨天(26日)駁斥說是「超買」,因此也讓外界認為府方就是這樣定調,雖然總統後來也出面滅火說,只是事實描述,但法界認為府方這樣說法,恐怕會被質疑,有指導司法辦案的可能性! 
總統蔡英文:「「超買「只是一個,一個事實的描述啦,但是在法律的評價,這是司法機關它要來進行做,它的法律評價。」 急撇清說「超買」,只是事實描述,不過不久前,府方才開記者會,對國民黨說特勤買免稅菸是「走私」,是這樣駁斥!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許這樣的說法,才更像是模糊焦點,這件事情的本質就是,利用總統出訪期間,「超買這些免稅菸品」,是一個長期的狀況。」
明確說明是「超買」,怎麼總統跟發言人的說法,聽起來不太一樣,難道是外界認為府方對這次事件,就是這樣定調,才讓總統,出面釋疑,因為總統府隨後也緊急發新聞稿,嚴正澄清尊重司法獨立,行政權對司法案件沒有「定調」可能,總統府也不會定調偵辦中的司法案件。 台北市長柯文哲:「沒有啦他們在新編國語辭典嘛,走私叫做超買,那以後貪汙叫做為民服務費用。」
柯文哲酸到翻,但不只他不苟同,律師也說這樣界定,恐怕會被質疑府方「指導辦案」的可能性! 律師劉韋廷:「那顯然這樣子的定調,也跟著司法檢調的調查,可能會有一些影響,是否會因此影響檢調的辦案方向,這個也後續大家觀察。」 因為按照法律名詞,「超買」只是行為,並非法律用語,法界認為還是應該回到貪治條例來看,是「超買」還是「走私」,府方又把自己推入另一風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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