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所 | 桃園所 | 台中辦公室 | 高雄所 | 廈門所 | 上海金茂律師事務所 | 香港所(司徒維新律師行) | 廣東達方律師事務所 | 泰國所Avanta & Co Company Limited |

【刑事】防範幼童再度受害 藍綠立委力推刑法修正

2017-05-14 11:29:18 UTC

【TVBS】防範幼童再度受害 藍綠立委力推刑法修正

感謝記者蔣志偉採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3P8aQgKVRE&feature=youtu.be


1.我們一直在對於廢不廢死感到很多困惑,廢死的主張認為要在乎人權,所以沒有人可以以死刑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不贊成廢死的人也說,這樣只會讓兇手不知警惕,繼續殺人。但我們想想,贊成廢死的人是否考慮過殺人犯的人權必須要尊重,如果如此又為甚麼可以限制他們的人生自由,把他們關進牢裡,人身自由也是基本人權阿,這豈不是自相矛盾。相反的,不贊成廢死的人,又是否考慮過,這些殺人犯有多少人是因為想死不敢自殺,而殺害小朋友的,像鄭捷或北投殺童案,所以我們期待的威嚇目的是否真的可以達到?廢不廢死其實是一個千古難解的辯論題目,我也從高中打到大學無數場的辯論賽,了解廢死與不廢死其實都很難定論。

2.不過在我們很實際經歷的過程,台南殺童案,鄭捷殺人案,北投殺童案,到今天內湖殺童案,不斷的發生,顯然過去處置的方式發生了問題,不管是哪裡處理錯了,但一定要修正,因為不處理這樣的殺人事件鐵定反覆出現,我們應該可以考慮一下怎麼修正現在的狀況,而不是大家遺憾再遺憾,然後等又再發生,繼續遺憾。
3.今天看到立委提案針對12歲以下的兒童故意殺害者,希望處唯一死刑,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有威嚇的效果,但我覺得這樣作是否有造成甚麼不利現狀的結果?如果沒有,真的是可以考慮試試看,驗證是否亂世用重點確有效果?如果有不利現狀的結果,也可以衡量比較一下不利跟有利的得失差多少?如果有利的結果比不利的多,那真的可以好好考慮。
4.以上,廢不廢死的論戰,我知道沒人可以扳倒誰,但是否可以不要再讓我們看到這種事件發生,是否可以嘗試著改變各種可能,才有機會讓我們得到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