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糗! 男大生暗夜街頭塗鴉 秒被巡邏員警活逮
『立勤小學堂』
隨意的塗鴉在他人的建築物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依同法第50條可處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而被塗鴉的建築物擁有者,也可以依照民法184條對於行為人請求去除塗鴉,或是請求塗鴉去除費用及賠償。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5XHhTXGldOQ
『民視新聞』糗! 男大生暗夜街頭塗鴉 秒被巡邏員警活逮
感謝記者李豫翰採訪報導
不少城市塗鴉客都喜歡在牆上作畫,留下自己的「痕跡」,但其實這個行為已經觸法。台北市大同區深夜有一名宋姓男大生,來到迪化街附近,趁著四下無人,準備「大展身手」時,就被眼尖的巡邏員警當場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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