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毒駕撞死2人後身亡,留下的竟是一場可能求償無門的悲劇》
2026-06-12 16:25:42 UTC
一名30歲男子因涉嫌毒駕,發現警方攔查後不但沒有停車,反而高速逃逸,一路闖紅燈、危險駕駛,最後在桃園市區失控衝撞,當場撞死兩名無辜路人,而他自己也因傷重不治。 短短幾秒鐘。 三個家庭的人生,從此徹底改變。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同樣的疑問: 撞死了兩個人,結果自己也死了,那法律還有辦法制裁他嗎?
READ MORE2026-06-12 16:25:42 UTC
一名30歲男子因涉嫌毒駕,發現警方攔查後不但沒有停車,反而高速逃逸,一路闖紅燈、危險駕駛,最後在桃園市區失控衝撞,當場撞死兩名無辜路人,而他自己也因傷重不治。 短短幾秒鐘。 三個家庭的人生,從此徹底改變。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同樣的疑問: 撞死了兩個人,結果自己也死了,那法律還有辦法制裁他嗎?
READ MORE2026-06-11 13:04:58 UTC
一名女高中生,清晨搭乘公車準備上學。 她沒有與人爭吵,也不認識這名男子,卻遭對方踩腳、用肩膀猛烈撞擊,甚至在下車前,拿起摺疊傘朝她的肩膀狠狠戳下去,造成傷口流血。 看完畫面,真的令人憤怒又心疼。 一個成年男子,竟把自己的情緒與暴力,發洩在毫無防備的未成年女學生身上。這不是「脾氣不好」,也不是一句「一時衝動」就能帶過,而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暴力行為。
READ MORE2026-06-10 15:51:39 UTC
看到前刑事局副局長因恐嚇案件遭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引發不少網友討論,甚至有人認為:「知法犯法只判7個月,是不是太輕了?」 先回到法律來看。 本案涉及的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如果只是單純看數字,7個月似乎已經不算最低刑度,但問題在於,本案和一般人的恐嚇案件並不相同。
READ MORE2026-05-25 16:48:12 UTC
去給人方便,竟然換來無情背叛和刑事判決。日前新北市淡水區爆出一起讓人看傻眼的交通執法糾紛。一名駕駛因闖紅燈且未繫安全帶被警方攔下,但他卻苦苦哀求,不斷向員警哭窮表示自己沒錢繳罰單。員警一時心軟想幫忙,沒想到這份體貼與善意,最後卻換來最無情的打擊。 根據新聞報導,該名員警在面對駕駛的哀求時,因一時同情,竟然將原本總計高達 6,900 元的罰單,當場改開成僅需 500 元的「行人違規過馬路」。原本以為是幫了對方一把,不料該名駕駛事後竟拿著單據去舉發警察開假單,直接反咬員警一口,害得員警最終被送辦判刑。 這種利用別人的同情心,事後又反咬一口的惡劣行為,真的讓人感到不齒與憤怒。但在法界人士眼裡看來,員警這次的教訓也敲響了警鐘,執行公權力一旦離開了法律紅線,受傷的往往是自己。
READ MORE2026-05-25 16:28:15 UTC
去知名餐廳慶生,竟然換來滿肚子火和驚嚇。日前台北市大直樂群三路的一間餐廳,爆出一起疑似偷拍的消費糾紛。兩位年輕女生在用餐時,發現鄰桌的張姓男子不斷用手機朝她們的方向拍攝。女客警覺不對勁,立刻向餐廳經理求助,沒想到店家的處理態度,反而引發了更大的輿論風暴。 根據當事人控訴,在向餐廳經理反映並堅持報警後,該名經理竟然立刻跑去通知張男,讓張男有機會提前翻看、甚至刪除手機內的照片。更誇張的是,經理在過程中還多次以「報警可能涉及誣告」等言語施壓,試圖讓被害人打退堂鼓。
READ MORE2026-05-24 15:44:48 UTC
一個被害人遇到疑似被偷拍、被侵害的事件,第一時間最需要的,不是被質疑,不是被恐嚇,更不是被要求「不要把事情鬧大」。 她最需要的是被保護、被協助、被帶去報案。 但如果店家不但沒有協助被害人報警,反而用「你這樣可能會有誣告問題」來恫嚇被害人,讓被害人不敢報案、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這件事情就已經不只是服務態度很差而已。 這恐怕已經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因為報案,是人民依法可以行使的權利。
READ MORE2026-05-06 15:47:25 UTC
太子集團洗錢百億案首度開庭,新聞指出,檢方認為太子集團在台灣透過空殼公司、豪宅、豪車進行資金流動,涉案金額超過百億元,並起訴多名被告及公司。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涉嫌協助處理豪車交易的中間人與車商,面對法院時否認犯罪,主張自己不知道那是太子集團的車。 但法律上真正要看的,不只是他嘴巴說「我不知道」。
READ MORE2026-05-06 15:10:20 UTC
黃姓員警,被爆出不只是「創意私房」會員,還持有上百部兒少性影像。 更誇張的是,他竟然在派出所廁所裝針孔,偷拍女警如廁。 甚至還偷複製女同事的鑰匙,多次潛入對方住處,在浴室裝針孔,偷拍對方如廁、沐浴。 這已經不是一句「偷拍」可以輕輕帶過。 這是一名警察,把本來應該保護人民、保護同事安全的地方,變成偷拍犯罪現場。 這也是為什麼民眾會炸鍋。
READ MORE2026-04-26 01:28:58 UTC
最近剴剴案中「社工被判兩年」的判決,引發非常大的爭議。 有人憤怒地說:一個孩子都死了,怎麼只判兩年? 但也有人反問:社工只是監督角色,這樣判,以後誰還敢當社工? 這個爭議,其實不是在吵「兩年重不重」,而是在問一個更深的問題: 到底是「個人犯錯」,還是「制度出問題」? 在我最近的節目裡,我們也討論到一個很現實的現象。很多制度的改變,往往不是因為提前修好,而是因為「出事了」。有重大個案發生,社會震動,才開始修法、補漏洞、調整制度。
READ MORE2026-03-10 03:53:30 UTC
新北土城一名2歲男童,被繼父拳打腳踢、香菸燙傷,甚至抓起來重摔,造成腦出血、視網膜出血,最後死亡。 更令人心寒的是,孩子被打到哭喊時,生母就在旁邊。 她沒有阻止。 隔天兩人甚至照常出門,把已經抽搐、奄奄一息的2歲男童獨自留在家中長達12小時。
READ MORECopyright © 2017 Designed by Taipeila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