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想報案,店家卻先恐嚇她不要報案?這不是息事寧人,這可能已經踩到刑法紅線⟫
2026-05-24 15:44:48 UTC
一個被害人遇到疑似被偷拍、被侵害的事件,第一時間最需要的,不是被質疑,不是被恐嚇,更不是被要求「不要把事情鬧大」。 她最需要的是被保護、被協助、被帶去報案。 但如果店家不但沒有協助被害人報警,反而用「你這樣可能會有誣告問題」來恫嚇被害人,讓被害人不敢報案、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這件事情就已經不只是服務態度很差而已。 這恐怕已經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因為報案,是人民依法可以行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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