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曖昧人妻「共組家庭」 作家挨告賠5萬喊冤上訴
『立勤小學堂』
侵害配偶權跟通姦罪不一樣,通姦要有發生姦淫行為,但已經除罪。
侵害配偶權,只要逾越朋友之情,讓配偶感覺不舒服,就容易構成,只是賠償金額高低而已。
大部分在實務上會提告侵害配偶權,也知道求償金額難以符合期待,但可以讓法院認證對方是小三小王,因此,還是很多人提告,目的是讓對方名譽掃地。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yfFj2lvZ8tE
『壹新聞』曖昧人妻「共組家庭」 作家挨告賠5萬喊冤上訴
感謝記者姚懿庭採訪報導
作家陳昆聯捲入桃色風波,被一名女粉絲的老公提告侵害配偶權,還被法官判賠5萬元,但陳昆聯受訪喊冤,根本就沒有跟女粉絲在一起,不滿法官只憑聊天對話,也沒有了解前因後果,就認定他破壞家庭,因此堅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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