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限定繼承】豬哥亮繼承案件分享
今天很榮幸受邀到中部一間保險經紀人公司演講。
聊到繼承案件時,我提到了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名字【豬哥亮】
我問大家:「你們覺得,謝金燕要不要拋棄繼承?」
現場反應一面倒:「要吧!豬哥亮欠那麼多錢,繼承幹嘛?只會扛債務而已。」
我笑了笑說:「那你們知道現在的法律制度,其實是『限定繼承』嗎?」
大家一臉困惑。
我繼續解釋:「現在繼承不是一接就接下整包債。繼承人只需要用所繼承到的遺產來清償債務,如果遺產不足清償,就不必拿自己的錢來補。簡單講,『有得分才還債,沒得分就拍拍屁股走人』。」
會場頓時安靜了下來,有人小聲問:「那這樣...是不是不用拋棄比較好?」
我說:「慢著,還有更精彩的。」
我舉例說明,豬哥亮雖然離世多年,但才剛剛發行了全新單曲、虛擬演出重現高雄藍寶石歌廳,甚至還出現了數位還魂的舞台表演。他的身影,仍在為這個世界帶來十足的娛樂效果。
「這就是肖像權與智慧財產的力量。」
「一位藝人過世後,不會再賭博,還能24小時不間斷地幫子女『工作賺錢』,而且還不會喊累。」
我最後補上一句:
「有些遺產,是債,也可能是寶;拋棄之前,先想清楚值不值得放手。」
現在,我也想問問你們:
如果你是謝金燕,你會拋棄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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