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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新聞都爆了,還幫忙買豪車:這不是單純做生意,是可能幫忙洗錢脫產⟫

2026-05-06 15:47:25 UTC

新聞都爆了,還幫忙買豪車:這不是單純做生意,是可能幫忙洗錢脫產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com/shorts/pA2DLwy42dg

 

太子集團洗錢百億案首度開庭,新聞指出,檢方認為太子集團在台灣透過空殼公司、豪宅、豪車進行資金流動,涉案金額超過百億元,並起訴多名被告及公司。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涉嫌協助處理豪車交易的中間人與車商,面對法院時否認犯罪,主張自己不知道那是太子集團的車。

但法律上真正要看的,不只是他嘴巴說「我不知道」。

而是他當時到底有沒有理由懷疑。

如果太子集團的新聞已經出來了,如果社會上已經知道這個集團涉及重大洗錢案件,如果交易的又是高價豪車,而且交易時間、交易方式、交易對象都不尋常,那麼中間人或車商就不能簡單用一句「我不知道」把責任推掉。

刑法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不確定故意。

意思是說,一個人不一定要百分之百知道這是犯罪所得。

只要他已經意識到「這件事很可能有問題」、「這筆交易很可能跟犯罪有關」,卻仍然選擇繼續做下去,甚至幫忙買車、轉手、處理資產,法律上就可能認為他不是單純疏忽,而是接受犯罪結果發生。

講白一點。

你可以不知道。

但你不能在所有警訊都亮紅燈的時候,還假裝自己只是路過。

尤其洗錢案件最常見的辯解,就是每個人都說自己只是幫忙。

中間人說我只是介紹。

車商說我只是買車。

公司說我只是掛名。

帳戶提供者說我只是借帳戶。

但洗錢防制法要處罰的,正是這種把犯罪所得變成看似正常資產的過程。

犯罪集團不可能自己拿著錢走進法院說「這是我的犯罪所得,請幫我登記」。

它一定需要人幫忙切斷金流,包裝交易,製造合法外觀,讓黑錢變成豪宅、豪車、投資、公司資產。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車商有沒有親口承認知道那是太子集團的車。

真正的問題是:

在當時的情況下,一個正常做車輛交易的人,會不會懷疑這筆交易有問題?

如果會,卻還是做了,那就不是單純的生意判斷。

那就可能是法律上的犯罪故意。

豪車不是問題。

買賣車也不是問題。

問題是,當一台車背後可能連著詐騙、洗錢、脫產與被害人的血汗錢時,還有人願意裝作看不見。

法律要追的,正是這種「我可能知道,但我選擇不知道」的人。

因為很多犯罪,不是靠一個主謀完成的。

是靠一群人各自幫一點忙,最後就把上百億洗乾淨了。

#劉韋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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