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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車禍和解書寫了「含強制險」,就不能再申請強制險了嗎?

2026-10-01 15:26:51 UTC

車禍和解書寫了「含強制險」,就不能再申請強制險了嗎?

其實不是。

很多人看到和解書上寫「含強制責任險」,會以為代表被害人把強制險的權利一起放棄了。

但實務上,寫「含不含強制險」,主要是在確認一件事:

雙方談好的和解金額,到底有沒有把強制險算進去。

例如雙方和解30萬元,而且約定「含強制險」。

如果強制險最後理賠3萬元,肇事者原則上再補27萬元,加起來就是30萬元。

如果強制險理賠5萬元,肇事者再補25萬元,加起來還是30萬元。

但如果和解書寫的是「30萬元,不含強制險」,情況就完全不同。

這代表肇事者必須另外拿出30萬元,至於被害人之後可以向強制險申請多少,則另外依強制險規定處理。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

「寫了含強制險,就不能申請強制險。」

而是:

「雙方談好的和解金,到底有沒有把強制險的金額算進去?」

至於強制險最後能不能申請、可以申請多少,還是要看是否符合強制險的法定給付條件,不是雙方在和解書裡想寫多少,保險公司就一定會賠多少。

一張和解書,幾個字不同,金額計算方式就可能差很多。

這也是為什麼車禍和解之前,真的要先把每一筆錢到底怎麼算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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