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憂染病大逃疫200潛陸通緝犯返台
『立勤小學堂』
感謝壹新聞、台視報導
很多被通緝台商擔心因為武漢肺炎客死異鄉,紛紛返國投案,除了讓法院跟機場憂心被傳染外,也有人說是否投案可以減刑?其實完全不會喔,法律上『自首』才會有可能減刑,如果已經判刑確定後逃亡的投案,不會減刑,假釋的機會也不高,而所謂的『自首』是犯罪被發現前,就主動向司法機關申告自己的犯罪,這種沒有浪費到司法資源,而且犯罪後有悔悟的狀況,國家才給他減刑的機會,希望大家不要誤解。
刑法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壹新聞』憂染病大逃疫200潛陸通緝犯返台
感謝記者洪詩晴採訪報導
逃亡海外的通緝犯,如今因為武漢疫情擴散,也不想躲了,只想趕快回台灣。根據平面媒體報導,今年初到現在,滯留國外的通緝犯返台人數,高達200多人,其中不乏有人是偷偷跑回國,在機場被攔查,還有人是透過朋友,主動打電話跟航警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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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_YCyiaxUD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