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惡婦「趁火打劫」! 冒屋主妹偷萬元行李箱
『立勤小學堂』
趁火打劫真實上演,當別人家在火災,跑進去竊盜,這真的很沒良心,又危險,是會加重處罰的,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最少要判六個月,最多五年,很容易無法易科罰金。
第 321 條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
二、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
六、在車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天新聞』惡婦「趁火打劫」! 冒屋主妹偷萬元行李箱
感謝記者李香儀、謝耀徵採訪報導
新北市中和一處社區大樓發生火警,所有住戶都疏散同時,一名女子竟闖了進去,還假冒是屋主的妹妹下樓拿了一箱行李箱以及一堆衣服,要偷偷跑走,沒想到當場被屋主當包抓包,想趁大火混亂偷竊,事後被警方帶走,因為嫌犯是屬於趁火打劫,刑法有規定得加重罰則,最後依加重竊盜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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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j58upTH8X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