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台方指未接獲陳同佳知會投案 當地律師料判死刑機會低
【香港TVB】台方指未接獲陳同佳知會投案 當地律師料判死刑機會低
感謝記者區國強採訪報導
台灣當局表示,未接獲陳同佳通知會投案。當地有律師指,殺人在台灣可以判死刑,但預料陳同佳案判死刑的可能性低。
據了解,當陳同佳一抵達台灣,警方會將他送到負責案件的士林地檢署。由於他涉嫌殺人,檢察官很可能向法院提出羈押。
在台灣犯殺人罪可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視乎是蓄意抑或一時激動、義憤殺人。
有台灣的律師指,由於陳同佳已被通緝,返台屬於「投案」,而不是「自首」,不符合減刑標準,但若潘曉穎家人求情則另當別論。
律師劉韋廷表示︰「我們多半就是,如果假設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了,那法院通常會輕判。基本上按照台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一定要這些家屬來到法官的面前,而且在法官面前陳述這些求情的細節,才比較有可能得到原諒。那如果今天假設不是,那變成說法院就要透過其他的證據方法。」
律師又指,如果陳同佳赴台後認罪,台方可以憑當地的證據辦案,可能半年內就有一審判決,但若要判定是否到台灣前已有意圖殺人,仍需要香港方面提供資料。
陳同佳前年二月和女友潘曉穎到台北旅遊,潘曉穎後來失蹤。台方警方當年三月中,在新北市竹圍捷運站外的這個草叢找到潘曉穎的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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