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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包棟誰不嗨?」罔腰控業者進民宿拍攝 律師:非無故闖入

2020-11-05 13:26:29 UTC

『立勤小學堂』

今天記者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民宿出租了,發現有人在破壞民宿,出租人可否衝進去檢查民宿有無被破壞?會否構成侵入住宅?

我認為刑法306條的侵入住宅罪,必須是『無故』侵入才犯罪,如果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不動產所有權權益,進入檢查,且有跡象例如聽到聲音顯示正在被破壞中,應該有『有故』,不是『無故』,因此不構成侵入住宅罪。


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東森新聞』「包棟誰不嗨?」罔腰控業者進民宿拍攝 律師:非無故闖入

感謝記者劉依晴採訪報導

網紅罔腰和朋友入住綠島民宿,玩得太high,不少民眾在她的限時動態看見,提醒民宿業者。業者請管家查看,罔腰相當生氣,認為還沒退房,怎麼可以擅自進入。但刑法中的侵入住宅罪,是無故侵入,業者擔心房間被破壞,是可以進去查看。而罔腰認為,室內環境他們都有清理,但業者卻PO文公審。律師認為,如果業者用詞不當,很有可能會觸犯到誹謗罪。

#東森新聞 #劉韋廷 #侵入民宿

https://youtu.be/NmKxoWKbf_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