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見路人倒地能CPR助人? 醫師:每人都可 律師:免責
『立勤小學堂』
當聽到幫人CPR 還要被告的案件,真的有點讓人傷心,依照刑法24條規定,如過這個人真的是需要CPR也幫他CPR,造成受傷,幫忙CPR的人也不罰或減輕其刑。民法150條也規定,可以不負賠償責任。
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民法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東森新聞』見路人倒地能CPR助人? 醫師:每人都可 律師:免責
感謝記者張蕙纖採訪報導
持續追蹤,救護志工幫忙CPR卻因為傷者傷口瘀青,反而挨告,讓民眾直呼太誇張,實際請教急診室醫生,遇緊急狀況,沒證照也可以幫CPR,患者持續10秒以上肚子跟胸部沒有呼吸,就需要立即CPR,律師也說,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緊急避難免責規定,不會面臨訴訟,屬於「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