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獨家/女子控陌生男尾隨! 遭對方怒罵駁「要去上班」挨告
【立勤小學堂】
跟蹤要怎麼認定?必須要「反覆施行」一直重複做跟蹤行為,才會構成,六月即將上路的跟蹤騷擾防治法也是這樣看,如果只是偶然的發生一次,不能算是跟蹤,所以蒐證上也一樣,至少要有兩次以上跟蹤的影像物證,或是人證可以幫忙佐證,就可以被認定構成「跟蹤行為」。
【壹電視】獨家/女子控陌生男尾隨! 遭對方怒罵駁「要去上班」挨告
感謝記者陳亭汝採訪報導
新北市北投日前有一名女子控訴,遭到陌生男騎車尾隨,不管怎麼轉彎都會遇到他,當下為了安全停下車向他理論,直指對方就是跟蹤,但吳姓男子卻反駁當下是「要去上班」,氣憤的飆罵粗話,雖然女子第一時間感到不舒服,但不足以證明對方真的是在跟蹤,事後只能以妨害名譽罪提告。
#壹電視 #劉韋廷 https://youtu.be/5iGwecPXY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