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付費燈箱廣告遭強制下架 北捷、廣告商:依規處置
『立勤小學堂』
廣告商跟消費者約定合約只要廣告有被別人主張侵權就可以下架廣告,還可以繼續跟消費者收費,這樣不公平的條款,依照消保法跟民法規定,顯失公平條款,可以主張無效,應該讓消費者有機會抗辯,或是重新上架的機會。
『鏡新聞』付費燈箱廣告遭強制下架 北捷、廣告商:依規處置
感謝記者曹維升採訪報導
付了七萬元投放北捷燈箱廣告一個月,怎麼會才登了一天就被下架?有民眾向《鏡新聞》投訴,他們號召其他粉絲,幫偶像製作燈箱廣告,卻因為一個檢舉,宣稱圖片未取得授權,北捷及廣告商就把他們的付費廣告給下架,沒有給廣告主處理時間,也沒有退費。這樣也太侵害付費者的權益了吧?但對此北捷回應,這是照SOP走。他們接獲檢舉就會處理。而廣告商則解釋,只要消費者事後提供符合規定圖片,還是可以重新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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