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嬤反鎖2孫在家 消防破窗救人
【華視新聞】嬤反鎖2孫在家 消防破窗救人
感謝華視記者張良瑜 /攝影張肇元採訪報導
https://youtu.be/FmHL0UE9wMM
今天記者採訪一則地方新聞,在新北市永和一棟公寓,今天中午,傳出女孩嚎啕大哭的聲音,原來是阿嬤下樓拿東西,把三歲的孫女,還有兩個月大的孫子,反鎖在屋內,孫女受困陽台放聲大哭,阿嬤趕緊打119求救,好在消防人員緊急到場,破窗進入化解危機。
記者詢問我,這個阿嬤會因此受到甚麼懲罰嗎?
我查了一下法條才發現不得了,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看起來,只是一時疏於照顧小孩,是要被重重的處罰的。
另外,我還查了一下發現同法
第43條五、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竟然也要受到處罰。
恐怖ㄟ.....我看很多用3C在顧小孩的,小心受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