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好友不還錢!債主揪團拔車牌洩憤遭起訴
【立勤小學堂】
竊盜罪已經是一個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了。
但如果持螺絲起子等工具反而會被認定是【持有兇器】,或是【三人以上】一起竊盜,還會構成【加重】竊盜罪,可以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為好玩,是要吃牢飯的,難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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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新聞】好友不還錢!債主揪團拔車牌洩憤遭起訴
感謝記者陳子揚採訪報導
惡作劇拔車牌,這下恐怕吃上刑責。新北市新店一名鄭姓男子,被好友借了上萬元,他不滿對方有錢改車卻不還錢,就找來同夥拔了他的車牌洩憤,而且還拍下過程貼上社群媒體,沒想到事後卻被提告;由於是三人犯案,加上持有凶器,被檢察官認定構成
加重竊盜罪,最高得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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