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無臉男」橫躺金崙大橋! 警:查明身分後開罰
『立勤小學堂』
人行道是給人走的,不是給人躺著照相,如果汽車駕駛者沒看到因而撞上,駕駛者當然要負刑事過失傷害的罪責,也有民事賠償責任,只是這位躺著的行人也要負擔部分的責任,稱為與有過失,無法對肇事者全額求償。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Tji2lD6CPzA
『華視新聞』「無臉男」橫躺金崙大橋! 警:查明身分後開罰
感謝記者陳又寧採訪報導
台東縣金崙大橋被稱作全台最美高架橋,不過昨(24)日卻有男子故意扮成神隱少女裡面的「無臉男」,在橋上徘徊長達20分鐘。他不僅對著即時影像比出YA還橫躺在橋上,疑似想要為自己留下紀念,不過這樣的危險行為卻只能開罰500元,只是如果男子因此發生車禍,自己也得負擔部分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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