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般社會大眾來說,講到律師第一個想到的,無非就是打官司,也就是訴訟了。本所承接之訴訟類型及數量眾多,除財產、不動產糾紛等民事訴訟以外,舉凡婚姻、親屬等家事案件;毒品、財產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及向行政機關爭取應有權益之行政訴訟,本所律師群均有相當豐富經驗,對於不同訴訟類型之間亦均各有一套處理流程及方式,提供高品質的書狀撰擬以及開庭應對技巧,為客戶爭取最大的權益以及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每年股東會旺季,總會引發各式各樣的「公司派」與「市場派」爭奪公司經營權之戰,故要在股東會、董事會拿下多數董事席次取得經營權,除了比股權大小、股權收購、委託書徵求、召集權人等等,各種策略運用包括:少數股東申請主管機關准予召開股東會、由監察人召開股東會、以刑逼民(告董監事背信、侵佔、偽造文書、違反證交法等等)、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假處分(禁止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行使職權;禁止股東行使股權)、聲請臨時管理人(暫代董事會、董事長職權)、聲請假扣押(扣押公司或高層人員之財產)、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公司大小章、撤銷股東會、請求損害賠償等)等等,均會因此產生。而本所有龐大律師團隊,熟稔公司相關法令,擁有專業實務經驗,能透過團隊集思廣益解決各項疑難雜症,為客戶爭取公司之爭營權。
勞動基準法一直是長期處於經濟弱勢的台灣勞工朋友們,所依賴保護相當重要的基本法律。勞委會及各地方政府勞工局對於層出不窮的勞資爭議案件也有許多的行政解釋。不同於一般民事訴訟,勞資糾紛除了依據的法律基本不同以外,就各項條文的解釋適用,除了法條的文義以外,更有賴於實務判決的解釋與認定。本所承接許多勞資爭議,從前階段勞資協調到後階段勞資訴訟均實際處理並參與,對於其中的細節以及應注意事項均有一定經驗,力求充分保障當事人之權益。
政府採購案件包括工程採購、勞務採購以及財物採購,不論係招標、審標、決標以及後續合約執行與管理或履約爭議等階段,本所均有所長。其中不乏工程採購履約爭議之處理經驗,如:給付工程款訴訟等。
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為我國智慧財產權之三大核心,除了在前階段的申請上,本所同仁具有豐富之申請經驗,除了依法所規定的程序外,更對智慧財產局在具體審查上的一些撰寫方式有著專業的經驗,定能在前階段申請上提供相當程度之協助;在後階段智慧財產權發生侵權問題時,本所律師亦有承辦大大小小智慧財產權訴訟案件之相關經驗,即便不同於一般傳統民、刑事訴訟,然有著相關訴訟經驗的本所同仁,亦同樣能夠提供專業的建議以及訴訟上的攻防,為客戶爭取權益。
醫療糾紛一直以來不論在刑事或者是民事訴訟上,都有相當程度的比例。對於醫院因醫療上面的過失造成病患的傷害甚至死亡,或者是身為醫師面對病患的索賠,對於自己所能爭取的權益,本所一直以來都秉持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所能爭取的最大補償,或者是所能爭取的最大利益為主張。近年來由於醫美診所的快速興起,醫美診所相對而言面對到相關醫療訴訟的情況也日益增加。身為中華民國美容醫學會常年顧問的本所,對於醫學美容的相關法律知識,除自身專業外,也常提供美容醫學會會員相關新知,協助在遇到訴訟風險前,就先將風險降到最低。 在藥事法等相關領域內,近年來最常發生的,無非就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擅自在網路上販售醫藥相關用品,或者是擅自進口未經核准之藥品,甚至是偽藥等。注意這些相關法規,才能確保民眾在用藥上的安全,或者是販售方面避免觸法。
不動產爭議,在民事訴訟案件中也佔有一席之地。舉凡房屋漏水、海砂屋、輻射屋等瑕疵,甚至佔用他人土地興建房屋、越界建築等,因不動產所涉及之標的動輒數百萬至數千萬甚至更高,一般難以透過訴訟外之方式即得順利解決,所以不動產之爭議案件,在民事法院訴訟案件中之數量也相當多。 因相關不動產之爭議往往須透過法院訴訟處理,本所經手之不動產爭議亦有相當程度之數量,小從房屋漏水等瑕疵,大至請求拆屋還地、返還土地等動輒數千萬元訴訟爭議,本所律師團隊均有專業經驗,並透過數名律師之集思廣益,為客戶爭取最大權益。就此客戶亦無須擔心是否會將攸關自己安身立命之地,任意交給了對於此類案件缺乏經驗的律師處理。
個人資料保護法新法在1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後,對於個人資料的定義以及保護的方式,都有一較為明確的規範。在舊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年代裡,無論是知名網路通路業者,或者是民間醫院甚至私人企業,都常常發生客戶或病患資料大量外洩,遭致主管機關開罰或者是民眾索賠的案例。 本所律師在個人資料保護法新法修正之後,除了實際就新法修正內容研究,並參與相關課程之研討外,也將研究之心得及內容,以實際至私人企業授課之方式,告知相關規範並敦促企業避免因不熟悉新法而觸犯法律相關規定而受罰或因此陷入民刑事訴訟。
家事事件有別於其他類型案件,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家事事件絕非一般傳統民事訴訟般動輒就孰對孰錯為一一翻兩瞪眼之認定,往往需兼顧兩造當事人,甚至所涉及未成年孩子的最佳權益。也因此於民事訴訟法之外,更增訂了家事事件法用以處理此類型訴訟案件。由於此類型案件實質上並非完全的訴訟案件,往往帶有非訟的色彩,所以在處理上更需要有相當經驗與耐心,方得求一對當事人最好的解決方式。本所同仁接觸並承辦眾多家事案件,在冷冰冰的法條以及法庭之外,力求給需要幫助的當事人更多協助與溫暖,協助解決所有問題。
涉外案件之處理,除了基本上外語聽、說、讀、寫都必須具備相當程度之能力外,更重要的是:涉外案件,無論從最一開端的國際貿易契約內容之簽訂、雙方合約期間之履行,乃至於後端雙方產生紛爭後的和解、仲裁或是訴訟,涉外案件都有著國際間文件認證、管轄法院、準據法、外國法律適用、乃至於國內外判決之相互承認、執行等等,再再充斥許許多多與單純國內訴訟均不盡相同之問題。 本所就多國涉外案件之處理均有相當之經驗,且所內同仁精通英、日語,勢能成為客戶在處理涉外案件上之極大助力。
近年來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各事業做出關於反托拉斯以及不正競爭之處分,如對於公平交易法沒有一定的瞭解,許多事業經營者必定對於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感到憤憤不平。本所除了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訴訟外,在前階段碰上公平交易委員會要求提出相關說明時,本所也能在行政程序階段就提供專業的建議,為客戶謀求最好的結果,將可能的損害減到最小;或是在協助客戶應對同業競爭上,運用公平交易法爭取最大權益。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自103年起成立專法以來,除相關規範更趨完善以外,也讓主管機關涉入傳直銷業更深,本所深耕傳直銷業多年,深明傳直銷業經營模式之特殊、競爭之激烈,本所十分熟稔擬定傳直銷事業之創設策略、規章制度等方針,並擅以調查、溝通、談判、舉發、救濟等方法維護傳直銷業權利、對抗不義同業,無論是初創或尋求突破之傳直銷業,本所皆能提供完善之輔導。
在新興的科技及網路產業的模式下,對於股權規劃、公司架構安排、員工激勵機制以及其他的衍生出的法律需求,如企業併購、募資規劃與需求、智財佈局及企業上市櫃服務等法律需求,皆與傳統的商業模式有所差異,在替新創事業安排架構時,除了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外,更要在規劃初期及為企業未來募資及成長的需求進行佈局。 本所律師投入輔導創業超過10年的經驗,更自台灣網路及科技產業發展的初期便參與新創及網路產業的輔導,於台北、北京、上海、東協等地提供法律服務,致力於領導台灣年輕一代走向世界,重新鏈結台灣的商業樞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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