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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案例

「刑事」緩刑看起來很香,但可能吃不到:黃子佼別案起訴,緩刑恐瞬間蒸發

2025-11-28 03:31:05 UTC

很多人看到黃子佼二審改判 1 年 6 月、緩刑 4 年,就以為「不用關了」。但緩刑不是免刑,比較像拿到一張「有條件通行證」:你得在緩刑期內別再踩線,否則通行證會被收回,回頭就得把原本那一段刑期坐完。 刑法關於撤銷緩刑的規則很現實:緩刑期間如果因故意犯罪,判決確定且宣告刑逾 6 月,原則上就會撤銷緩刑;就算該犯罪行為發生在緩刑宣告之前,只要在緩刑期間才判決確定,也可能落入撤銷要件。若是 6 月以下,法院仍可能視情節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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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高職生校內霸凌剪學妹髮! "拖行3層樓"竟無人制止?!

2025-11-28 01:54:19 UTC

一開始只是超商裡「擦肩而過」的小碰撞,卻一路演變成校內剪髮、拖行三層樓的暴力事件。媒體報導指出,被害女學生因此受傷、心理也留下陰影;更讓家長心碎的是,現場若真如報導所述「旁人未即時制止」,那不只是孩子受傷,更像是整個安全網破了一個大洞。 很多人問:這到底是「同學衝突」還是「校園霸凌」?界線其實抓兩個重點。第一,看有沒有持續性或模式性:霸凌通常是長期鎖定同一個人,反覆羞辱、排擠或出手;一般衝突多是單次口角升高。但要注意,就算只有一次,若暴力程度極端、造成明顯身心傷害,學校在實務上也不該用「只是衝突」輕輕帶過。第二,看有沒有權力不對等:學長對學妹、多人對一人、位階與體型差距明顯時,被害者往往連說不都很困難,這更接近霸凌的典型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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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香港高樓大火44死的省思

2025-11-27 06:22:28 UTC

這兩天看到香港高樓大火的新聞,真的只希望在香港的朋友都平安,也向在第一線逆火而行的消防弟兄姊妹致敬。這場災難最刺眼的地方,不只是火勢本身,而是它把「高樓救援的困難」與「建物防火的基本功」一次攤在大家面前:外牆與工地包覆材料一旦助燃,濃煙像黑潮一樣往上灌,電梯不能用、樓梯間若被煙封住,幾分鐘就能把逃生路變成死路。媒體也提到警方以嚴重疏忽方向偵辦,並有人因涉嫌誤殺(manslaughter)被捕,這不是情緒性究責,而是對安全管理的高標準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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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抄電表」抄到床邊:房東拿鑰匙闖房偷拍,下一站就是被告席

2025-11-26 07:45:13 UTC

新聞裡這位房東的理由很經典:「我只是進去抄電表啦。」但他的動作更經典:拿鑰匙開門、趁租客熟睡闖入,還順手拍下女租客和男友同床的照片。說真的,抄電表抄到相簿裡,這就不是抄表,是抄底線。 法律上要先講清楚一件事:房東有備用鑰匙,不代表有「隨時進入權」。房間一旦出租,房客就取得居住使用的支配空間,對於自己房內的生活狀態,享有「不被打擾、不被監看」的合理期待。房東若要進屋,不論是抄表、檢修、巡設備,原則上都必須事前通知、取得同意,並在合理時間進入。除非遇到火災、漏水、瓦斯外洩等緊急情況,否則「不告而入」本身就可能踩到刑法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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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你還是我的家人嗎

2025-11-22 04:53:30 UTC

當律師二十年,我最怕的從來不是離婚官司, 而是那種「人還沒離婚,心已經碎成灰」的婚姻。 那天,她坐在我對面,眼眶紅得像要滴血,卻一滴眼淚都沒掉。 「律師,我真的真的好累。」 她說,這二十年,她把老公推上高位,把孩子養得優秀,把公婆伺候得無微不至, 把整個家扛在肩上。 唯一沒人扛的,是她自己。 真正壓垮她的,不是家務、不是孩子, 而是那個「從小就不成材的弟弟」。 打架、賭博、投資失敗、欠地下錢莊……樣樣來。 每次出事,公婆永遠只有一句: 「哥哥,你幫幫弟弟啦,他是你唯一的弟弟。」 於是夫妻倆拚命賺的錢, 就像專門幫小叔子擦屁股的無限提款機。 二十年過去,家產見底,心也空了。 她哭著問我: 「我老公說:『爸媽每天哭,弟弟被追殺,我是兒子,我能不救嗎?』 那我跟孩子呢?我們就不是家人嗎?」 她苦笑,那笑比哭還難看: 「我以為我嫁的是老公, 結果嫁的是一整個『全家吃到飽、終身不退費』的方案。」 最後,她只說了一句: 「律師,幫我立遺囑。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不要我辛辛苦苦賺的錢, 再拿去救一個永遠救不醒的弟弟。 我只想留給我的孩子。」 那一刻,我差點紅了眼。 她不是不愛老公了, 她只是再也不敢相信在這個家裡,自己跟孩子,能排在「弟弟」前面。 婚姻最可怕的第三者,從來不是小三, 而是那個永遠長不大的原生家庭。 你以為你在救弟弟、你在盡孝, 卻不知道在枕邊人眼裡, 你正在親手毀掉你們的婚姻。 太太有錯嗎?老公有錯嗎? 還是我們從小被教要「做好人、要幫家人」, 卻沒人教過我們: 好人也要學會劃界線, 不然到最後,所有人都變成壞人。 如果今天換作是你 你會選擇繼續救弟弟, 還是先救你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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