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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對各大學教授發送恐嚇信件

2020-03-18 03:12:00 UTC

【立勤小學堂】

這種恐嚇人家不給錢就要殺全家的,會構成刑法346條的恐嚇取財罪,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恐難易科罰金,而且恐嚇法學院教授,真的是太歲頭上動土,實在很傻。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視快新聞】北部和中部多所大學法學院教授,最近不約而同收到恐嚇信件,說是江湖救急需要兩萬,不給錢就殺你全家,台北地檢署接獲大學院長及教授檢舉,已經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

#民視新聞

#劉韋廷

#恐嚇取財

https://youtu.be/SVSdESH0f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