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對各大學教授發送恐嚇信件
【立勤小學堂】
這種恐嚇人家不給錢就要殺全家的,會構成刑法346條的恐嚇取財罪,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恐難易科罰金,而且恐嚇法學院教授,真的是太歲頭上動土,實在很傻。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視快新聞】北部和中部多所大學法學院教授,最近不約而同收到恐嚇信件,說是江湖救急需要兩萬,不給錢就殺你全家,台北地檢署接獲大學院長及教授檢舉,已經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
#民視新聞
#劉韋廷
#恐嚇取財
https://youtu.be/SVSdESH0f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