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黃子佼強拍女裸照 檢方:有犯罪就偵辦
『立勤小學堂』
藝人強吻17歲未成年:
1.司法實務認為,強吻屬於猥褻行為
2.未經同意強吻,涉犯刑法第222條強制猥褻,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照兒少法第112條,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3.如強吻當下拍攝為照片,另構成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及第36條犯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藝人對20歲女性拍裸照:
1.司法實務認為,拍裸照屬於猥褻行為
2.未經同意強拍裸照,涉犯刑法第222條強制猥褻,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滿20歲,不適用兒少法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上述犯罪均非告訴乃論!
『鏡新聞』黃子佼強拍女裸照 檢方:有犯罪就偵辦
感謝記者林佳儀採訪報導
持續追蹤黃子佼的MeToo風暴,根據被害人的指控,黃子佼涉嫌對未成年的他強吻,還在他20歲的時候強拍裸照,律師強調對未成年強吻,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刑責很重,但由於在104年才立法,無法溯及既往,但拍裸照涉及強制以及猥褻罪,只要被害人願意出面指控,檢方就會依法偵辦,讓黃子佼負起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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