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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交通

「刑事」車禍筆錄千萬別說這句話!閃違停跨雙黃線挨罰

2025-05-24 17:17:20 UTC

車禍發生當下,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決定你未來是「索賠人」還是「賠錢人」。 一名女騎士左轉搶快,撞上直行車、倒地、還疑似被後車輾過,命懸一線。這種事故,場面多混亂?心情多慌亂? 警察來做筆錄,問你:「你剛剛車速多少?跟前車距離多遠?有沒有看後照鏡?」 你沒想清楚就亂說:「我大概有開60啦⋯⋯」 但對不起,速限只有50,你已經超速,雖然你受傷,你是傷者,但你這句話,已經把自己推入「過失肇事」的大坑!變成自己受傷還要賠償別人。 我們不是要說謊,但「不確定」「搞不清楚」的話,真的不要隨便亂講! 你以為是在配合警方釐清事實,亂講一通,結果反而讓自己的陳述,成為日後保險拒賠、刑事起訴的關鍵,而且想要重講,已經來不及,要舉出新的證據才能推翻自己講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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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護車來了,行人先走還是車先走?】

2025-05-15 10:05:49 UTC

這兩天的新聞影片引發不少討論:救護車鳴笛執勤,前方汽車卻「卡在原地不動」——有人痛罵駕駛不禮讓,也有人幫駕駛抱不平:前面有行人啊,怎麼開? 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想澄清一件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確規定:遇有救護車等緊急車輛執行任務時,不論是車輛或行人,都應該主動讓道。行人若不禮讓救護車,依法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但也要說清楚:如果汽車駕駛人是因為行人正在合法穿越斑馬線,無法前進禮讓救護車,並非惡意阻擋,法律上不會處罰這名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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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指定路線叫車,堅持不多付!半年後竟被告詐欺?這種事真的會發生!】

2025-05-04 13:12:11 UTC

三立新聞這則報導,可不是八點檔,是真實發生的荒謬日常。 台中一位乘客用叫車App搭車,途中改走指定路線,司機提醒「會多收費喔~」,乘客說「OK沒問題」。結果到站後卻只付原本的車資,拒付額外費用。 司機怒了,告上地檢署,控告他詐欺!半年後乘客收到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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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東海女大生遭公車二度輾壓不算殺人 過失致死起訴

2025-05-01 15:32:56 UTC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姐在台中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過馬路時,不幸遭客運公司撞擊。 林姓女大生當場身亡,王姓學姐受傷。施姓司機為了避免「進一步傷害」,上車將公車往前微駛,卻導致林姓女大生遭到「二次輾壓」,最終因中樞休克死亡,檢方認為難以認定司機有「殺人故意」,最終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司機,但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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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逆向駕駛罰金輕於捷運飲食?】

2025-04-26 08:55:56 UTC

華視新聞報導,近日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發生嚴重車禍,涉及駕駛逆向且毒駕的事件。但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逆向行駛僅罰600至1800元,而捷運禁區飲食或逆向走電扶梯,最高卻可罰到7500元,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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