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奶粉摻「毒」餵女嬰亡 「精神差」減刑輕判3年
以前常常說小孩不睡覺,吵不停,給他吃安眠藥好睡這種玩笑話,沒想到還真的有人這樣做,而且讓小孩吃這種成人都難以承受的FM2強姦藥丸,難怪小孩會死亡。
這樣害死小孩,檢察官起訴殺人罪,但法院可能也是同情這個爸爸也很可憐,害死了小孩,自己又要坐牢,整個家庭分崩離析,所以把傷害致死最少要判七年的罪,減到三年10個月,真的不勝唏噓~
以前刑法特別針對剛生小孩的媽媽或許對於這小孩的未來沒有希望,例如是因為被強暴而生下的小孩,或是根本沒有能力養小孩的小媽媽,殺死自己的骨肉,認為是人倫悲劇,而給予特別只有處罰五年以下(生母殺嬰罪),不以一般殺人罪來判,或許這樣的法理,讓本案法官也是這樣同情這個爸爸吧。
第277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4條 (母殺嬰兒罪)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東森新聞】奶粉摻「毒」餵女嬰亡 「精神差」減刑輕判3年
感謝記者黃子鳳,林焮堯採訪報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6Y6B-pXSek&feature=youtu.be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嫌2個月大的女兒吵鬧,竟然將含有三級毒品FM2的安眠藥,磨碎泡牛奶給她喝因此害命,訊後被依殺人罪起訴,不過他在出庭時,邊哭邊駁斥自己沒有殺人意圖,只是想讓小孩安靜點,沒想到會出事,法官最後考量他當下精神狀況差還減刑,改依傷害致死罪輕判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