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幫拿ATM錢 恐遭栽贓侵占或淪車手共犯
【立勤小學堂】
ATM提款機的錢,如果前人遺留下來,取走放入自己口袋,就涉犯刑法337條侵害遺失物品罪。
如果拿走後,詐騙集團假裝是那個前人,忘記取款者,要求拿走的人交出來,拿走的人因此受騙交付這筆錢給詐騙集團,在銀行的監視器畫面,可能只有拍到從提款機拿走錢的人從提款機拿走前人的錢,後面交給誰,就要拿走錢的人來舉證有再交給第三人,不然很可能被利用成為詐騙車手了,被詐騙集團欺騙幫忙從提款機拿走現金並被銀行攝影機拍到,然後再傻傻把錢交給詐騙集團。
最好解決問題辦法就是通知警方到現場處理,自己不要去動那筆錢。
【台視新聞】幫拿ATM錢 恐遭栽贓侵占或淪車手共犯
感謝記者楊祥瑜採訪報導
#詐騙 #超商 #ATM
又出現了新的詐騙手法!有女網友PO文說,帶姪女到超商,看到有人領完錢後,沒有拿走鈔票就離開了。旁邊一位陌生婦人,叫姪女幫忙拿給對方。網友覺得不對勁立刻阻止。律師也說這樣的狀況的確不太尋常,因為如果將他人ATM沒拿走的錢,放在身上,可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而要是交給對方,可能會落入詐騙車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