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3台男攜「16kg搖頭丸」在柬國被捕 2嫌通緝身分曝
【立勤小學堂】
在柬埔寨持有微量的毒品,處罰很輕甚至不起訴,但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就是重罪,依照柬埔寨毒品法第39、40條規定,最高可以處到終身監禁。
但可惜的是柬埔寨是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不然可以想像應該通通都判死刑了。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ksweG0bZ6Jg
【華視新聞】3台男攜「16kg搖頭丸」在柬國被捕 2嫌通緝身分曝
#CH52 #華視新聞#劉韋廷律師
柬埔寨警方今(25)日宣布在金邊逮到3名台籍男子持毒,更查出重達16公斤的毒品搖頭丸;刑事局下午證實,落網3人其中有2名嫌犯在台灣因詐欺被通緝,後續還要跟柬國合作釐清毒品流向。不過由於台柬兩國沒有引渡條例,也因此嫌犯必須在柬埔寨接受審判,服刑完後才能驅逐出境,現在要釐清的是,若在當地販毒,嫌犯最重可處「終身監禁」,刑責相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