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所 | 桃園所 | 台中辦公室 | 高雄所 | 廈門所 | 上海金茂律師事務所 | 香港所(司徒維新律師行) | 廣東達方律師事務所 | 泰國所Avanta & Co Company Limited |

【刑事】誰也不讓! 會車擋住爆糾紛 男持利器追逐恐嚇

2024-03-10 15:10:41 UTC

【立勤小學堂】

攜帶開山刀去找人理論,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光帶刀就要處罰了,更別說攻擊他人造成故意傷害罪,或是重傷甚至殺人罪,都相當嚴重。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cEx188Qh-ic

 

【壹新聞】獨家/誰也不讓! 會車擋住爆糾紛 男持利器追逐恐嚇

感謝記者王毓珺採訪報導

#台北市 #利器 #擋路#劉韋廷律師

日前在台北市萬華區,有名男子持利器追逐恐嚇,原來這名男子當時開小貨車要去送貨,跟另一名也開小貨車的男子,雙方互相擋到路因此爆發口角,這名男子愈想愈氣就回去拿了利器追逐恐嚇,雙方因此爆發肢體衝突遭員警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