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誰也不讓! 會車擋住爆糾紛 男持利器追逐恐嚇
【立勤小學堂】
攜帶開山刀去找人理論,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光帶刀就要處罰了,更別說攻擊他人造成故意傷害罪,或是重傷甚至殺人罪,都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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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獨家/誰也不讓!
會車擋住爆糾紛 男持利器追逐恐嚇
感謝記者王毓珺採訪報導
#台北市 #利器 #擋路#劉韋廷律師
日前在台北市萬華區,有名男子持利器追逐恐嚇,原來這名男子當時開小貨車要去送貨,跟另一名也開小貨車的男子,雙方互相擋到路因此爆發口角,這名男子愈想愈氣就回去拿了利器追逐恐嚇,雙方因此爆發肢體衝突遭員警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