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過站按鈴不給下車! 阿伯大鬧公車"暴走揍司機"
【立勤小學堂】
過站來不及下車,也只能等到下一站再下車,實在無法要公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或甚至改變路線回頭。
乘客無法接受便毆打司機,反而構成故意傷害罪,變成刑事案件,可能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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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視新聞】過站按鈴不給下車! 阿伯大鬧公車"暴走揍司機"
感謝記者黃玉蘭採訪報導
#中視新聞 #公車#劉韋廷律師
新北市一名阿伯,14號下午搭公車行經景安捷運站時,他想下車,卻過站才按鈴,司機不理會,繼續開,想不到阿伯竟瞬間理智斷線,衝到司機旁邊獅吼功狂嗆,甚至出手猛K司機,司機大哥一邊開車,握著方向盤的手一邊被阿伯拉扯,讓其他乘客全嚇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