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北車無家者DIY秘密基地曝!女街友好吃懶做「賣身賺錢」
【立勤小學堂】
女街友從事性交易,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規定,最高可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從事性交易的地點就在人來人往的捷運站,又另外涉及公然猥褻罪,最高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j9TNFyZJrAY
【中時新聞網】獨》北車無家者DIY秘密基地曝!女街友好吃懶做「賣身賺錢」
感謝記者游定剛採訪報導
不論男女生都有生理需求,但你曾想過一群露宿街頭、毫無隱私的無家者該如何解決?一名40多歲的街友阿德(化名)住在台北車站5年,他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不諱言分享,自己解決生理需求的方式,而「秘密基地」曝光了。
阿德大方分享,「打手X看自己,沒膽的人就去廁所,我是趁半夜沒人時躲在帳篷看謎片,隱密性很高,對於好看的片會下載起來,有錢的時候也會去萬華找妹啊!」
另外,阿德爆料,北車有男女街頭上演活春宮,「女街友好吃懶做又缺錢,有錢的男街友每次會以200、300元的代價進行(性交易)」。而他耳語間聽過,「街友會在捷運M6、M8出入口樓梯間『直接來』;曾在北門看過男女全裸在嘿咻,直接破口大罵阻止他們」。
對此,律師劉韋廷表示,「女街友以每次200至300元的代價,和男街友進行性交易,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規定,最高可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若性交易的地點是在公開場合,劉韋廷說明,「違反刑法234條公然猥褻罪的規定,最高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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