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北市某幼園狼師案 園長之子一審重判28年
『立勤小學堂』
很難想像觸犯224個罪,論處1252年6月刑期,合併執行卻只有28年。那是因為有期徒刑上限只有30年,不然就直接判無期就好,偏偏這個犯罪是無法判到無期徒刑,結果就變成犯罪者賺到,上限就是30年,而且如果有機會假釋,15年就放出來了,實在很不公平,有待立法委員修法改變這種狀況。
新聞網址:
https://youtu.be/mHfSYbKyvFY
『台視新聞』北市某幼園狼師案 園長之子一審重判28年
感謝記者李若慈採訪報導
台北市某幼稚園園長的兒子,設嫌性侵猥褻甚至偷拍兒少性影像,時間長達一年,被害人數至少20人,其中6名兒童遭性侵猥褻併案處理,上午一審宣判,法官認為被告有教保員資格,明知會對孩童身心重創仍犯案,依照224罪,論處1252年6月刑期,合併執行28年。宣判後台北市政府立即針對當時的行政疏失做出懲處,最重記小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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