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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當愛變成恨,連遺囑都成了遺憾》

2025-10-12 15:14:53 UTC

《當愛變成恨,連遺囑都成了遺憾》

常常最愛的人,也是令自己最恨的人。

那天,一位太太走進我的事務所,一開口就問:
「劉律師,我看你在電視上說過,『就算是自己的配偶,只要對本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也可以讓他喪失繼承權、連特留分都拿不到』,真的嗎?」

我點點頭。

是的,依照《民法》第1145條,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她低下頭,苦笑著說:
「那我就要讓我那個人,一毛錢都拿不到。」

她口中的「那個人」,是她的丈夫。

說起來,他們年輕時,曾是人人稱羨的一對。
那時的丈夫家境清寒,沒什麼錢,卻有滿腔熱情。
他會騎著機車在寒風裡送她回家,
生日時折紙鶴、寫情書,一筆一畫都是真心。
她父母曾反對,說這男人沒前途,
但她堅持:「他雖然沒錢,卻有心。」

婚後,丈夫創業失敗、負債累累,
她省吃儉用,白天幫忙接案,晚上幫他算帳,
連家裡的金飾都拿去典當,陪他度過最低潮的那幾年。
她以為這樣的陪伴,會換來一生的相守。

沒想到事業起飛之後,一切都變了。
丈夫開始覺得她「不夠體面」、「不懂生活」,
出門應酬帶的女人一個比一個年輕。
她眼中帶著淚說:「我年輕時幫他熬夜、幫他省錢,現在他卻嫌我老、嫌我土。」

「前幾年他在外面玩女人,被我撞見,
我當時很想離婚,卻又心軟,看著他寫悔過書、跪在地上哭,
我相信他會改。
但幾十年過去,改的只有她的年紀。」

她罹癌後,深知時間不多。那天在我面前簽下遺囑時,
筆跡雖顫抖,語氣卻冷靜而決絕。
「我這一輩子忍他、讓他,但最後一次,我要自己做主。」

那份遺囑,不只是財產分配書,更像是她對婚姻的一紙控訴。
控訴他年少時的背叛、
中年時的冷漠、
以及晚年時的輕蔑。

當遺囑被公開的那一刻,丈夫將無法喊冤、也無法修改,
就像是一份沒有上訴機會的判決書。

我坐在桌後,看著她簽名的手在顫抖,心裡卻有股說不出的酸楚。
人生最後的筆跡,竟是用恨與傷心寫下的。

有時候,人走了,什麼都帶不走;
但愛與恨,卻能在遺囑裡繼續存在。

我想對每一對伴侶說:
「婚姻不是財產契約,而是共同回憶的總和。」
當我們老去時,留下的應該是微笑,不是怨懟。

願所有還在婚姻裡的人,別讓遺囑成為愛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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