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花2000元泡個湯,最熱的卻不是溫泉,而是那扇門突然被打開的瞬間。
花2000元泡個湯,最熱的卻不是溫泉,而是那扇門突然被打開的瞬間。
新聞網址:https://youtu.be/mW83mODlfiQ
有民眾到北投一家個人湯屋泡湯,時間還沒到,房務人員竟直接拿鑰匙開門闖入。對方事後解釋是「誤以為客人已退房、要上樓預備打掃」。但對消費者來說,這種情境留下的不是道歉,而是陰影。
白話講:你付錢買的是「一段專屬你的私密使用時間」,不是「隨時可能被闖進來的驚嚇」。尤其泡湯當下隱私期待最高,業者再忙、再趕,也不能用一句「搞錯了」當理由。
法律上怎麼看
1 民事:常會被認定是服務瑕疵、侵犯隱私,業者應負賠償責任(常見是退費+補償;若造成明顯精神壓力,可能涉及精神損害)。
2 刑事:你在使用湯屋期間,那就是你短暫的私人空間。若沒有正當理由、也沒取得同意就闖入,可能會被往「侵入住居」方向檢視。當然,火警、漏水、疑似人身危險等緊急狀況另當別論;但若只是「提早打掃」或「搞錯退房」,風險就很高。
遇到類似狀況,先做三件事
1 先確保安全,清楚要求對方立刻離開
2 立刻通知櫃檯,要求保存門鎖刷卡/主鑰使用紀錄、走廊監視器,並做事件紀錄
3 若對方有停留不走、探頭觀看、拿手機等異常行為,直接報警做筆錄,避免證據消失
泡湯本來是療癒,不該變成創傷。業者真正賣的不是熱水,而是「讓人放心把門關起來」的信任。
#北投湯屋 #泡湯隱私 #消費者權益 #侵權 #服務瑕疵 #旅館管理 #個人湯屋 #隱私權 #劉韋廷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中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