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別把自己的信仰,潑到別人的國寶上
#別把自己的信仰,潑到別人的國寶上
暑假這段時間很多台灣人到日本旅遊,我前陣子也才剛去大阪。
所以看到奈良藥師寺的國寶「佛足石」,竟然遭一名台灣女子潑灑液體,我第一個感覺其實不是刑責,而是:
怎麼會有人做這種事情?
真正讓我意外的是,她向警方供稱,自己會對「感動的東西」潑油祈禱,所以認為自己應該也曾對佛足石潑油。
可是我想了一下。
我們在台灣走進寺廟,會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同,就跑去對神像潑油嗎?
走進教堂,會對著十字架潑油嗎?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不會。
#信仰自由的界線,就是不能侵害別人的信仰與財產。
更何況這不是普通的一塊石頭。
這次遭到污損的「佛足石」製作於西元753年,已經有1273年歷史。
佛像尚未普遍出現以前,人們會以釋迦牟尼的足跡作為佛陀的象徵。藥師寺這一塊,更是日本現存最古老的佛足石,其圖樣的源流還從印度傳到唐代長安,再傳入日本。
換句話說,你潑的不是一塊石頭,而是一件保存超過1200年的歷史。
這件事情也提醒我們一件很多出國旅遊的人容易忽略的事:
#在國外覺得只是「沒禮貌」,有時候已經是犯罪。
2017年就曾經有3名台灣女子到京都二条城,在包括國寶二之丸御殿在內的50多個地方撒粉,理由同樣與宗教信念有關。
她們做完以後回台灣,以為事情大概過去了。
結果隔年再度前往日本,才剛入境成田機場,就被警方逮捕。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
「我已經回台灣了,應該沒事了。」
日本警方如果已經確認身分,下次入境,很可能就是在機場等你。
而依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第195條,損壞、毀棄或隱匿重要文化財,最高可以處5年拘禁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法律也明定這裡的「重要文化財」原則上包括國寶。
甚至就在今年8月6日,日本法院才剛判了一件非常相似的案件。
一名醫師因為自己的宗教信念,在成田山新勝寺、香取神宮等處塗抹油狀液體,被判1年6個月、緩刑3年。
法院講得很清楚:
不能因為自己的宗教信念,就把別人的財產權擺在後面。
另外提醒大家,到日本玩還有幾件看似「小事」也可能踩到法律:
看到「禁止進入」還硬闖,可能涉及建造物侵入罪,最高3年拘禁刑。
在神社、寺廟做出公然不敬的行為,可能涉及日本刑法的「禮拜所不敬罪」。
甚至在街道、公園等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日本《輕犯罪法》也有處罰規定。
旅行真正重要的,不只是有沒有看到漂亮的景點。
而是到了別人的國家,懂得尊重別人的法律、文化與信仰。
你可以有自己的信仰。
但是,#不要把自己的信仰潑到別人的國寶上。
#日本旅遊 #藥師寺 #文化財保護法 #出國旅遊法律 #劉韋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