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從陳幸妤孩子2300萬元教育基金的爭議,我反而想提醒所有父母一件事情
從陳幸妤孩子2300萬元教育基金的爭議,我反而想提醒所有父母一件事情:
替孩子存錢、投資,當然是愛。
但是「幫孩子管錢」這件事,最好不要只靠一句:
「爸爸媽媽先幫你保管。」
因為孩子小的時候,大家都不會想到,有一天親子之間可能會為了這筆錢產生爭議。
等到孩子成年,甚至父母離婚、家庭關係改變,才開始問:
這筆錢到底是誰的?
帳戶是誰的?
誰有權利操作?
爸爸可以賣嗎?
媽媽可以領嗎?
孩子成年以後,什麼時候要交還?
如果父母真的希望替孩子準備教育基金、投資股票或基金,我會建議一開始就把幾件事情處理清楚。
第一,盡可能用孩子自己的名義開立帳戶。
如果錢本來就是要贈與孩子,就不要長期混在父母自己的帳戶裡。
第二,把「誰只是管理人」寫清楚。
爸爸或媽媽可以協助投資,但最好留下書面紀錄,確認財產所有權仍然屬於孩子,父母只是代為管理。
第三,投資範圍先約定。
可以買股票嗎?
可以買基金嗎?
可以做高風險投資嗎?
虧損怎麼處理?
哪些情況可以賣出?
不要等到虧錢以後,才開始追問當初到底有沒有同意。
第四,保留完整的交易紀錄。
帳戶對帳單、匯款紀錄、證券交易明細,都應該保存。
最好甚至讓另一位家長或孩子可以定期知道帳戶餘額。
錢最怕的不是賠錢,而是有一天連「錢去哪裡」都說不清楚。
第五,孩子成年以後,要有明確的交接機制。
成年後,是不是立即把密碼、印鑑、網路交易權限全部交給孩子?
還是由父母繼續協助管理?
如果繼續管理,又管理到什麼時候?
這些都可以事先約定。
很多家庭會覺得:
「都是一家人,有必要寫這麼清楚嗎?」
我的看法剛好相反。
正因為是一家人,才更應該先講清楚。
因為真正傷害感情的,往往不是那張紙。
而是十年、二十年後,大家對當年的約定各自有不同的記憶。
尤其金額如果是幾百萬、幾千萬元,父母所做的已經不只是「幫小孩存零用錢」,而是在管理孩子的重要財產。
這時候把帳戶、權限、投資範圍、交還時間、交易紀錄全部做好,其實不是不信任家人。
恰恰相反。
這是在保護孩子,也是在保護父母自己。
最好的家庭財務安排,不是等出事以後再問:
「這筆錢到底是誰的?」
而是一開始就讓每一個人都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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