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霸占電梯阻女下樓 鄰居夫妻遭強制罪起訴
【立勤小學堂】
沒想到按個電梯,讓對方無法搭電梯,就算電梯到同一樓層在擋住對方進入,讓該搭電梯的人整整二十分鐘無法使用電梯,被檢察官起訴了強制罪,真的是戒之慎之~
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天新聞】 霸占電梯阻女下樓 鄰居夫妻遭強制罪起訴
感謝記者陳志耕、黃逸帆採訪報導
故意佔用電梯,小心這也涉犯了強制罪。台北市一對男女住9樓,晚上拉行李要出國,電梯卻一直停在低樓層。下樓查看,電梯卻跟住戶「你追我跑」。最後電梯開門,竟然是樓下鄰居搞鬼,不斷「坐走電梯」,原來鄰居不滿他們半夜收行李太吵,惡作劇的結果,佔用電梯的鄰居,被依強制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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