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噁!房東問陪一晚打工換宿
【立勤小學堂】
房東的打工換宿,真的蠻噁心的,竟然要用身體去換,這已經讓租客感受到冒犯之意,依照性騷擾防治法,是可以處1~10萬的罰鍰的。
性騷擾防治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台視新聞】噁!房東問陪一晚打工換宿
感謝記者陳子揚、徐啟中採訪報導
北上就學租屋,卻遇到了房東提出奇怪問題,用簡訊問說,要不要"打工換宿",女大生原以為 是正常打工,沒想到房東竟然回應,是"陪他一晚換住宿", 女大生嚇傻,連夜將房東封鎖,打算提告,事後房東坦言,當時他因為喝醉酒誤事,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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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zhie8Cy1RI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