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所 | 桃園所 | 台中辦公室 | 高雄所 | 廈門所 | 上海金茂律師事務所 | 香港所(司徒維新律師行) | 廣東達方律師事務所 | 泰國所Avanta & Co Company Limited |

『醫政藥事』紐籍機師不遵守防疫規定引眾怒!民眾連署以刑法處罰違規者 律師建議:拘役也有嚇阻效果

2020-12-28 03:00:38 UTC

『三立新聞』紐籍機師不遵守防疫規定引眾怒!民眾連署以刑法處罰違規者 律師建議:拘役也有嚇阻效果

感謝記者 張哲豪 徐兆緯採訪報導

紐籍機師染疫卻不遵守防疫規定,導致傳染給2名同事,更讓台灣出現本土個案,引發眾怒。雖然開罰30萬,只是他害數百人得接受採檢和隔離,超過600萬費用得由全民買單。

所以有人在網路發起連署,提案只要不遵守規定,一律以「刑法」處罰,讓違規者留下案底,不能只是罰錢了事。 案765紐籍機師不甩防疫規定,傳染給2名同事,以及本土病例案771,卻只罰30萬,引爆民眾怒火,發起連署提議修法,只要不遵守防疫規定,一律以「刑法」處罰。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人民怒火難平,提案要將原本的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中,明知自己罹患傳染病至罹患於人者,改成致傳染他人可能性者,擴大制裁範圍,只要違規就得坐牢,留下案底,已經有數十人附議。

民眾:「最近又爆發,然後是因為他自己的問題,然後我覺得還蠻嚴重,害大家最近聖誕節跟跨年都被影響到。」 民眾:「應該說需要更大的懲罰,去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因為可能現今只有罰款這件事情不夠。」 民眾大多舉雙手贊成,因為對於高收入的機師來說,30萬根本不痛不癢,對照有數百人得檢疫、隔離或治療,超過600萬由全民買單,不符合比例,但法界也有不同見解。

律師劉韋廷:「(刑法)範圍太大,會使得很多任何只要它本身具有傳染疾病,這樣的人他就有高度社犯犯罪的可能,或許可以考慮用拘役,一些時間比較短的自由刑。」 不論怎麼修法,就是希望增加嚇阻效果,畢竟紐籍機師的荒唐行為,不只讓台灣防疫出現重大破口,不能只是繳繳罰款就能輕輕了事。

#三立新聞 #劉韋廷 #防疫法規

https://youtu.be/Ox-AeGnZE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