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這我的東西! 美食區放「拖車佔位」竟遭偷拿
【TVBS】這我的東西! 美食區放「拖車佔位」竟遭偷拿
感謝記者 張蕙纖採訪報導
到美式賣場美食區用餐,不少人為了先去排隊,都會放東西佔位,但有民眾反映,放了一台自己的黑色拖車在椅子上,沒想到回來後,卻發現車子被別人拿走,對方聲稱,以為是民眾不要的,才會拿走,對此賣場回應,屬於個案,會員有需求都會協助依法處理,劉韋廷律師則說明,可能構成侵占遺失物品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不能撤告。
當事民眾vs.涉嫌民眾:「我以為它(推車)不要的,什麼我不要的,那好好的車子,人家就放在那邊佔位子。」 民眾破口大罵,想也沒想過到美式賣場購物,眼前這一個黑色推車,卻硬生生被拿走。 當事民眾vs涉嫌民眾:「你這還好好的,好好的好好的,人家怎麼會丟在那裡呢,那人家如果整車買東西,好啦好啦,回來放在那邊的話,你是不是以為人家,整車東西都不要的。」 好啦好啦,等不及民眾罵完,這一對母女,一邊收東西一邊回應。 當事民眾vs.涉嫌民眾:「我看你給它放倒下來,我以為是不要的,我就是故意放倒的,我就是在找位置佔位置的。」
民眾氣炸了,他說11日時他趁平日人少,到北投美式賣場購物,因為是一個人去,就把自己的黑色推車放在,一位難求的美食街佔位,10分鐘後回來,卻看到一對母女,拿著推車離開到廁所去,馬上大喊對方偷走了他的東西,沒想到母女不覺得有錯,反過來認為是民眾自己放在那邊,他們才拿走的。
其他民眾:「他如果拿不是他的東西的話,就是竊盜或搶劫罪刑。」 其他民眾:「(佔位會放)背包或是手提東西,比較明顯的啦。」 到賣場看一看發現,大多人要是不在座位,會用賣場買完東西的推車,或是放雨傘外套等東西佔位,對此好市多也回應,這一個案例屬於個案,民眾有發現任何異樣,都會立刻協助依法處理。
律師劉韋廷:「可能構成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品罪,而且這個罪名,本身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公訴罪,是沒辦法撤告的。」 雖然當事民眾後續沒有報警,但律師也說明,行為可能構成侵占遺失物品罪,要挪動甚至拿取他人東西,都得先問仔細,小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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