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局內比不雅手勢PO網 法官認定「表現自我」免罰!
【立勤小學堂】
如果針對某公務員比中指,依照刑法135條侮辱公務員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針對行政公署,例如警察局比中指,過往有侮辱公署罪,但目前已經被刪除,就無法處罰了。
【民視新聞】警局內比不雅手勢PO網 法官認定「表現自我」免罰!
感謝記者黃恩琳採訪報導
在警局內比不雅手勢,竟然不用罰!新北市一名男子,去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拿手機錄下自己比不雅手勢的畫面,上傳到網路上,警方依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不過,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則認為,他是以製作影片方式「表現自我」,雖然行為可能不當,但沒有違法,裁定不罰,引發熱議。
#民視新聞
#劉韋廷
#妨害公務
https://youtu.be/ceuFTBEP8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