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賭博罪的成立與否
『東森新聞雲-信義區夜店成賭場』
感謝東森新聞雲採訪本所劉韋廷律師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022/1036356.htm
其實常常在遊戲跟賭博間常常僅一線之隔,過去連抓娃娃機,都被認定是賭博行為,因為賭博罪主要是以「偶然事實決定勝負,即以射倖性之方式計算輸贏」,這樣抽象的條件來認定,簡單說,不用任何技巧,決定勝負都是偶然產生的,像是抽籤一樣,因此,也有人認為把乒乓球投入杯子中的遊戲,是一種跟抽籤一樣偶然地發生投入與否結果的行為,而被認為是賭博罪,引起警方或是其他人的關注。當然也有人認為把兵乓球丟入杯子中,是一種經過練習,越常練習技術越好,越容易投入,因此,不得認為是一種偶然決定輸贏的行為,這把尺肯定在每個法官,檢察官心中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