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陌生女闖屋洗澡 反嗆屋主「怎證明是你家」
【立勤小學堂】
很荒唐的新聞,就算他人家門大開,並不表示歡迎大家進入,還是要得到屋主許可才能進入私人住宅。
使用他人的水電瓦斯,一樣會構成竊盜罪,更何況把他人的衣服還穿在身上,再加上是侵入他人家竊取的,也會構成刑法的「加重」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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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陌生女闖屋洗澡
反嗆屋主「怎證明是你家」
感謝記者彭心美採訪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在中山區閒晃,發現有住家沒上鎖,闖入屋內洗澡、還偷穿屋主的衣服,離譜的是她被屋主撞見,還反問「你怎麼證明是你家」,被依法送辦。事後女子在法庭上宣稱,和屋主有過糾紛才登門道歉順便洗澡,但屋主反駁「根本不認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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