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阿嬤不是不愛孫女,那3萬塊真的把心打碎了
2026-10-24 02:05:50 UTC
新竹2800萬遺產案,最讓人難過的不是錢分不平,是那3萬塊。 一位奶奶過世,留下2800萬,其中最值錢的,是新竹市那塊2094萬的土地和房子。我敢說,那房子八成不是奶奶自己買的,是爺爺、甚至是爺爺的爸爸那一代就留下來的祖產。 在奶奶那個年代,祖產就是要留給兒子、留給男孫,才叫「傳承家業」。不能讓祖厝姓了別人家。這份執念,我們這一代可能不懂,但對她來說,那是她對過世丈夫的承諾。 所以她立遺囑,把房子切成三份:一份給女兒,一份給已故大兒子的兒子,一份給小兒子的兒子。 你看,她想守住的,就是那個「香火」。 問題,就出在她已故大兒子留下的那三個孩子身上。 大兒子已經走了,留下1個兒子、2個女兒。這三個,是同一個爸爸生的親兄妹。 奶奶把大兒子那份的房子,全部給了孫子一個人。兩個孫女呢?一人3萬元。 站在奶奶的角度,她想的是:把大兒子那房的祖厝,留給大房的男孫,香火才沒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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