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為什麼大家會開始討論鞭刑?因為詐騙真的把人逼瘋了⟫
2026-02-02 14:53:22 UTC
如果單純站在一般民眾的立場來看,詐騙害到家破人亡,當然會覺得「如果可以用鞭刑,會不會真的比較有用?」這個想法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非常直覺。 即便詐騙集團的首腦不會來台灣,至少對於那些在第一線執行的角色,像是車手、取款的人,刑罰如果真的再重一點,確實有可能降低他們出手的意願。從這個角度看,民眾期待重罰,並不是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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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4:53:22 UTC
如果單純站在一般民眾的立場來看,詐騙害到家破人亡,當然會覺得「如果可以用鞭刑,會不會真的比較有用?」這個想法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非常直覺。 即便詐騙集團的首腦不會來台灣,至少對於那些在第一線執行的角色,像是車手、取款的人,刑罰如果真的再重一點,確實有可能降低他們出手的意願。從這個角度看,民眾期待重罰,並不是沒有道理。
繼續閱讀2026-01-31 08:44:44 UTC
校園割頸案二審判決結果,高檢署決定提起上訴。 但比起「還會不會再審一次」,我更在意的是: 為什麼每一次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最後留下來的,總是被害者家屬的憤怒與無力? 受害者家屬痛斥《少事法》是惡法,很多人聽到這句話,第一反應是反射性防衛:「法律本來就是要教化少年。」 但如果真的把制度攤開來看,問題其實沒有那麼簡單。 在現行少事法架構下,我們幾乎把所有制度重量,都放在「保護加害少年」這一端。 不公開身分、不揭露資料、不透明審理,一切都是為了避免少年被標籤化。 可問題是,被害者及其家屬呢? 實務上,被害者的個資、生活狀況、家庭背景,卻往往因為訴訟、媒體報導而被一層層揭露;
繼續閱讀2026-01-30 09:44:32 UTC
我想特別推薦這篇報導的原因很簡單:它寫得夠專業,而且專業得很「務實」。很多新聞只停在「刑事會不會成立、會關多久」,但對家屬來說,更殘酷也更現實的問題往往是:人走了,誰來負責把後果扛起來? 這起事件的核心爭點之一,就是受害者在台64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後發生死亡事故,刑事偵辦之外,民事上到底誰要賠,而且是不是要「連帶賠」這件事,才是大家真正該看懂的地方。 如果用「民事連帶賠償」的角度來拆,通常會看到幾個責任層次:
繼續閱讀2026-01-29 16:26:52 UTC
今天我受邀到保經公司演講,現場我講到一段話,全場特別安靜: 很多家庭不是因為「沒愛」,而是因為「太想用愛解決一切」,結果把孩子推進戰場。 保經同仁最在意的,其實也不是法條怎麼寫。大家真正想聽的是:以律師的經驗,到底怎麼做,才不會讓一個家庭因為傳承而破碎? 我看過太多案件,長輩明明是想疼某個孩子,於是把「遺愛」寫進遺囑,以為是祝福,結果在家人眼裡卻變成「宣戰書」。遺囑一開示,那個被愛的人,瞬間成了眾矢之的;最後不是家人圍著餐桌吃飯,而是圍著法院開庭。
繼續閱讀2026-01-28 15:10:39 UTC
目前新聞多半提到,小黃司機是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但這個案件,法律上其實還有一個更嚴重、不能忽略的可能性。 ⌈如果⌋後續調查、監視器或證人證詞發現 司機是在明知役男還活著的狀態下 又明知對方酒醉、處於難以自我保護的情況 仍然主動將人拖下車 並把他留在快速道路這種高度致命的環境中 那麼問題就不只是「有沒有小心」 而是他對死亡結果的態度,到底是「沒想到」還是「知道可能會死,仍然放任」。 刑法上有一個概念,叫做「不確定故意」。 意思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死亡,卻仍然照做,並且對結果採取放任態度。 不是他想把人殺死到百分之百確定 而是他明知很可能會出事,卻選擇讓事情發生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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