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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離職遭女主管要求"檢查皮包"?! 員工怒轟:把我當賊!】

2025-09-11 14:09:25 UTC

今天這個新聞真的讓人看了火冒三丈。員工離職已經準備要走,女主管竟然攔下來要求檢查皮包?這根本不是「公司管理」,而是赤裸裸的侵犯人權。 員工氣憤地說:「這是我的包包,不是公司財產!你憑什麼把我當賊?」 主管卻還想強硬逼看,這樣的行為,不只是職場羞辱,更可能觸法。 依照《刑法》第304條規定,只要以強暴或脅迫,使人做沒有義務的事,就可能構成 #強制罪,最重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換句話說,主管如果強行檢查員工私人物品,不只是道德上失分,還可能吃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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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或夫妻間的強制性交案件,怎麼舉證?#江祖平案為例】

2025-09-11 13:52:37 UTC

在親密關係中,如果一方主張遭到強制性侵,法官通常會參考哪些證據呢?影片裡有幾個重點: 一、發生過性行為的證據 最常見的是事後爭執的對話紀錄。被害人質問「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加害人雖可能辯解,但只要不否認發生過性行為,就足以證明雙方曾有發生性行為。 二、違反意願的證明 事後被害人表達不舒服,並留下對話紀錄、錄音,甚至向閨蜜或家人傾訴,這些都能成為間接證據。若在身體狀況明顯不適(例如心臟病、服藥期間)卻仍被迫發生性行為,更會加重法官的疑慮。 三、法律責任非常重 依《刑法》第221條,一般強制性交最低3年以上、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使用藥劑、催眠等手段,屬於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度最少7年起跳。這類案件一旦成立,絕對是重罪,沒有緩刑的空間。 四、可能的出路 唯一可能減輕刑責的,就是加害人真誠道歉、彌補,取得被害人的原諒,才有機會在量刑上稍微輕一些。但「一定會關」幾乎是必然。 這是一個社會必須正視的嚴重刑案。影片裡有更完整的說明,歡迎點進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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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健身教練「偷拍SJ東海」還訕笑! 粉絲氣炸、律師:已違法

2025-09-05 15:32:07 UTC

如果今天你在健身房流汗揮汗如雨,結果被旁邊的教練偷偷錄影,還上傳到網路訕笑你,你會怎麼想?SUPER JUNIOR 的東海就真的遇到了這種鳥事。事情一曝光,粉絲氣炸,業者緊急道歉,但問題不只是在「沒禮貌」,而是「違法」! 先來說清楚:健身房雖然不是你一個人包場,但它也不是公開展演的空間。依照《刑法》第315條之1,任何人若在「非公開場所」偷拍別人,就是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判三年。你以為只是好玩?不好意思,這已經是刑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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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江祖平怒PO性侵男正面照 「希望牠最後歸宿是牢房」 三立急回應:已啟動調查

2025-09-03 16:38:03 UTC

江祖平在社群指稱,一名25歲的電視台相關人員對女演員「下藥性侵並偷拍」,陸續貼出局部特徵與打馬賽克的正面照;照片衣服出現「SET」字樣,引發與三立電視台的聯想。三立回應「已立即啟動調查機制,並盼當事人提供證據」,表示將嚴肅處理並協助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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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父潑汽油逼賣房棄家40年 3孩拒扶養 這原因判准!

2025-09-03 16:37:33 UTC

當年,一個父親不但沒有盡到保護家人的責任,反而成了最大惡夢的來源。妻子與三名年幼子女,被困在二樓,出口被木板釘死,父親手裡提著一桶汽油,潑向樓梯,任由火海威脅一家人的性命。母親苦苦哀求,才好不容易保住全家性命。之後,父親還強行賣掉房子,獨吞款項,一走就是四十年,從沒回頭,也從未付過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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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妹妹的最後遺囑》

2025-08-31 06:29:58 UTC

法律上,妹妹的遺囑將遺產留給姪兒是有效的。這叫做「#遺贈」。 她有權決定,把自己的財產交給誰。 但法律也有一條底線叫做「#特留分」。 我,身為親姊姊,仍有權請求,分得屬於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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