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Headquarter | Taoyuan | Taichung | Kaohsiung | Xiamen | Jin Mao PRC Lawyers (Shanghai) | Manila | GUANGDONG | 泰國所Avanta & Co Company Limited |

【刑事】謝姓家暴男子開庭後殺死妻子及小姨子

2025-07-09 01:20:35 UTC

昨晚參與了【公視】全新直播節目《尖鋒對話 PTSTalk》,由彭志宇主播主持,每晚八點半準時開播。
和高仁和警官一同坐上直播現場,真的是一種壓力與挑戰並存的經驗——因為直播沒有NG,沒有重來,每一句話都必須斟酌再三。

不過,也不得不說,公視的棚超乎我想像地專業與大氣。環形巨型螢幕包圍全場,整體氛圍如臨國際新聞戰情室,讓人精神百倍、責任加倍。


昨晚討論的主題,是一起令人心碎的社會案件:

一名謝姓男子,疑長期對妻子施暴。在妻子提起保護令程序後,竟先後殺害了自己的配偶與小姨子。以下是根據目前媒體報導整理的案發時序:

·     517:妻子聲請家暴保護令

·     625: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加害人謝男被要求搬離住處

·     76:謝男侵入住宅,企圖取回個人物品,被害人報警,警方依違反保護令處理,檢察官裁定「無保請回」

·     77日早上:雙方至法院開庭處理通常保護令,未料開庭結束後,謝男竟對妻子與其妹妹痛下殺手……

這樣的案件,不僅震驚社會,更讓我們深深反思:
保護令,到底能不能保護人?

答案是:可以,但不夠。


【法律可以給你界線,但不能代替你逃生】

我們在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時,第一句話常常不是教她打官司,而是請她「先搬走」。
保護自己與小孩,離開加害人可能出沒的地點,包括住處、公司、孩子的學校、甚至娘家。

為什麼?因為加害者在理智狀態時會怕法律,但在情緒失控時,什麼都不怕。
即使刑法規定的是「唯一死刑」,也擋不住一個決定「先讓你死」的人。


保護令不是無用,而是不夠快、不夠全面、無法預測人心。

這起案件,是一個警鐘:

·     家暴不是家庭瑣事,是潛在的命案警訊

·     加害人不是「不講理」,而是可能「無理性」

·     法律不是盾牌,是最後一道牆

所以,請每一位曾經經歷或正在面對家暴的朋友,勇敢說出口,更要勇敢走開。
不是你懦弱,而是他危險。
不是你不夠堅強,而是你值得平安。


歡迎大家每晚八點半收看【公視】《尖鋒對話 PTSTalk》,
和我們一起直視問題、對話真相。

保護令,不是結束,是自救的起點。
請記住:你能活下來,才有機會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