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妹妹的最後遺囑》
2025-08-31 06:29:58 UTC
法律上,妹妹的遺囑將遺產留給姪兒是有效的。這叫做「#遺贈」。 她有權決定,把自己的財產交給誰。 但法律也有一條底線叫做「#特留分」。 我,身為親姊姊,仍有權請求,分得屬於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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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妹妹的遺囑將遺產留給姪兒是有效的。這叫做「#遺贈」。 她有權決定,把自己的財產交給誰。 但法律也有一條底線叫做「#特留分」。 我,身為親姊姊,仍有權請求,分得屬於我的一部分。
READ MORE2025-08-28 13:24:26 UTC
看到這則新聞,我真的非常憤怒。#台積電 的 #二奈米技術,是全世界最先進的製程,是我們台灣能在國際上屹立不搖的關鍵資產。結果竟然有內鬼工程師,把這些天價機密像人情禮物一樣送出去,還只因為想「優化日本機台」?!這不是單純的職業道德問題,這是赤裸裸的背叛,傷害的不只是台積電,而是整個台灣的國家利益與產業安全!
READ MORE2025-08-27 08:12:12 UTC
公婆分遺產,長孫理所當然該有一份?一名媳婦的公婆分遺產,卻只讓老公和妹妹各領一半,她兒子身為家中長孫卻完全被忽略,讓她心生不滿,在「靠北婚姻」社團貼文,直言在自己家裡,長孫視同兒子是有權利評分的,沒想到文一PO出網友一面倒說她貪得無厭。
READ MORE2025-08-25 14:36:49 UTC
信義區一位乘客搭小黃,原本260元的車資,硬是被司機繞路成了600多元。眼看乘客乖乖掏出一張千元大鈔,司機突然來了個「神奇魔術」,千元瞬間消失,手裡只剩一張百元,還大聲指控乘客給錯錢。這不是魔術秀,這是黑心秀。
READ MORE2025-08-24 12:55:05 UTC
到底是 #限定繼承 比較好?還是 #拋棄繼承 比較好? 如果你是謝金燕,會不會拋棄繼承豬哥亮的遺產?畢竟當年傳聞,豬哥亮留下的不是財富,而是賭債。
READ MORE2025-08-24 03:42:48 UTC
再怎麼想表態,也千萬別「#亮票」! 像上次726政治人物去投票的事件,因為在投票時把票拿給媒體拍,已經被依規定製作筆錄,後續還要到檢察官那邊說明。這不是小事!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 違反第88條第2項規定(也就是在投票時亮票或讓他人看到票上記號),最高可處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提醒大家: 投票過程要保密,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衝動「#秀票」炫耀,否則不是在表態,而是可能把自己送進法院!
READ MORE2025-08-24 03:33:25 UTC
台鐵列車長"廣播"勸民眾"管好小孩" 網笑"公開處刑"?!│中視新聞 昨天在台鐵新自強號上,突然響起了一段「霸氣廣播」: 「五號車的乘客您已經被投訴,請管好你家的小孩!」 這段話一播出,全車人都聽到了。影片被上傳到網路後,立刻引爆討論。有人笑稱「這根本公開處刑」,也有人覺得列車長太衝動,不該用全車廣播來點名。律師則提醒:這樣的行為,其實可能踩到《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READ MORE2025-08-24 03:21:44 UTC
這次民眾黨推的核三延役公投,主文是: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表面看起來是在問人民要不要支持核三延役,但仔細一看,其實多加了一個「主管機關同意」的前提。換言之,就算公投過了,只要主管機關認為有安全疑慮,還是不能延役。這樣的設計,等於把決定權又交還到主管機關手上,公投成了一種「諮詢性」投票,沒有強制效力。 過去也有類似例子。像核四公投,最後結果沒過,但有民眾仍向行政法院提告,想要撤銷公投。但法院的態度很清楚:既然公投沒通過,就沒有實質效果,自然也沒有爭訟利益,因此直接駁回,連實體都不審理。這次核三的公投,如果同樣卡在「主管機關前提」這個關卡,就算通過,最後恐怕還是「有決議,沒效果」。 所以簡單來說:這場公投更像是政治籌碼的角力,而非真正能決定核三延役與否的關鍵。真正的權力,還是掌握在主管機關手裡。
READ MORE2025-08-23 14:28:05 UTC
但讓阿傑更火大的,是房東的態度。當他鼓起勇氣提起此事,房東卻冷冷回應:「那是你自己的問題,要搬走可以,但押金不退!」阿傑這才明白,原來每個嚇到搬走的房客,押金全成了房東的黑心收入。 阿傑氣憤難平,跑來問我這個律師:「真的就只能認倒楣嗎?」 我告訴他,法律並不是這樣。租到 #凶宅,房東沒有誠實告知,房客可以解除契約、要求退還押金,甚至連因為搬家造成的費用、心理醫生的治療費用,都能依法請求賠償。如果房東不願意,可以透過調解或直接提小額訴訟,通常只要一次開庭就能有結果,甚至能強制執行,把房東的房子拍賣來還錢。 聽完我的解釋,阿傑氣定神閒下來,決定提告,讓這個黑心房東得到應有的教訓。
READ MORE2025-08-21 15:38:34 UTC
司機大哥四十多歲,看起來憨厚老實,一路上沉默寡言,直到快下車時,他忽然問我: 「先生,你是律師嗎?」 我點頭,他便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急切地說:「我陷入一個感情的問題,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詐騙?我好苦惱……你能不能聽我說?」 我請他慢慢講。於是,一段荒謬卻又令人心疼的經歷,從他嘴裡傾瀉而出。 「我經常滑抖音,有一天被人拉進一個LINE群組,認識了一個女生。她是台灣人,還傳過自拍給我,真真實實的,絕對不是假人。」 大哥眼神堅定,像要證明自己有認真查證過。 「她後來偷偷告訴我,她被騙到緬甸,被迫做詐騙。她哭著跟我說,如果被發現求救,可能會被殺。拜託我不要報警,只要我幫她湊十萬元,她完成業績,就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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