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Headquarter | Taoyuan | Taichung | Kaohsiung | Xiamen | Jin Mao PRC Lawyers (Shanghai) | Manila | GUANGDONG | 泰國所Avanta & Co Company Limited |

Category: criminal case

[刑事]⟪國中生割頸"獲輕判"逃死定讞 死者父痛哭訴:司法已死⟫

2026-02-16 11:00:08 UTC

想像一下 你的孩子回不了家 你的人生被撕開一道永遠縫不起來的洞 結果你聽到的,是「全案定讞」四個字 家屬痛哭怒吼「司法已死」, 那不是評論,是一個父親撐不住的崩潰 但我想把另一件事講清楚 很多人把矛頭指向「修復式司法」,以為它等於叫被害人去原諒 其實修復式司法本來是想修復傷口 不是把刀子再塞回去 我支持修復式司法的理想 它確實讓很多被害人因為加害人的道歉與賠償,得到某種程度的補償與告別 可是我也看過它被誤用 有些時候,法官或制度推動者太急著把案件推向和解 強勢期待被害人「你要放下」「你要給他機會」 那一刻,被害人不是被修復,是被要求表演堅強 二次傷害就發生了 回到這起案件 乾哥十二年 乾妹十一年 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而定讞 社會最不安的是「會不會很快就出來」 這裡的關鍵不是八卦,而是制度規則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受有期徒刑執行,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予假釋,但前提是要有⌈悛悔實據⌋。

READ MORE

【刑事】⟪為什麼大家會開始討論鞭刑?因為詐騙真的把人逼瘋了⟫

2026-02-02 14:53:22 UTC

如果單純站在一般民眾的立場來看,詐騙害到家破人亡,當然會覺得「如果可以用鞭刑,會不會真的比較有用?」這個想法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非常直覺。 即便詐騙集團的首腦不會來台灣,至少對於那些在第一線執行的角色,像是車手、取款的人,刑罰如果真的再重一點,確實有可能降低他們出手的意願。從這個角度看,民眾期待重罰,並不是沒有道理。

READ MORE

【刑事】【校園割頸案二審判決:當制度只保護加害人,被害者只能自己承受】

2026-01-31 08:44:44 UTC

校園割頸案二審判決結果,高檢署決定提起上訴。 但比起「還會不會再審一次」,我更在意的是: 為什麼每一次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最後留下來的,總是被害者家屬的憤怒與無力? 受害者家屬痛斥《少事法》是惡法,很多人聽到這句話,第一反應是反射性防衛:「法律本來就是要教化少年。」 但如果真的把制度攤開來看,問題其實沒有那麼簡單。 在現行少事法架構下,我們幾乎把所有制度重量,都放在「保護加害少年」這一端。 不公開身分、不揭露資料、不透明審理,一切都是為了避免少年被標籤化。 可問題是,被害者及其家屬呢? 實務上,被害者的個資、生活狀況、家庭背景,卻往往因為訴訟、媒體報導而被一層層揭露;

READ MORE

[刑事]⟪剴剴案二審判決,為什麼沒有判更重?⟫

2026-01-27 09:28:49 UTC

剴剴案二審的判決跟一審維持是一樣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國民法官法就規定,二審的專業法官必須盡量尊重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決。如果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決沒有特別意外的話,那二審基本上都是維持的。 所以本案呢,真正的關鍵點是檢察官為什麼要用凌虐致死來起訴,一審呢,為什麼用凌虐致死來判決,所以導致二審還是依照凌虐致死來維持原來的判決。主要原因是因為凌虐致死代表是只是想要凌虐他,並沒有想要他死亡,結果呢,不小心剴剴死亡了。

READ MORE

[刑事]⟪把醉客丟在快速道路上:這不只是過失致死,而是「遺棄致死」⟫

2026-01-27 06:29:52 UTC

有些新聞,看完會生氣。 不是因為悲劇本身,而是因為悲劇其實可以被避免。 凌晨兩點。 一個喝了酒的年輕人,搭上多元計程車要回家。 途中只是疑似踢到椅背,發生爭執。 結果他被趕下車。 不是在路邊。 不是在便利商店門口。 而是在台64線的內側車道。 快速道路。 車速快。 夜色深。 酒精在身上。 判斷力跟反應力都在下降。 把人丟在那裡,等於把他丟進一個「會死人的環境」。

READ MORE

[刑事]【宴客吃到蟑螂,下一秒變成「封口費兩千萬」?】

2026-01-22 14:54:13 UTC

你以為這是一則食安新聞 結果看到最後,整個味道都變了 故事從一頓飯開始 在天成飯店用餐,餐點裡竟然出現蟑螂 當下誰吃得下去?光想就胃在翻 飯店後續也有處理 道歉、免單、送小禮品,表示歉意 照理說,多數人到這裡就會告一段落 但離譜的轉折來了 爆料者後續要求第二次協商 開口竟然要飯店「贊助」美金60萬元 換算大概將近新台幣2000萬

READ MORE

[刑事]⟪中醫師當場急救狂喊叫救護車,一個小時沒人打 這不是冷血,是傷害致死的最後一步⟫

2026-01-14 23:44:36 UTC

今天開庭,恐怖精舍案再爆出讓人背脊發涼的內幕。 出庭作證的中醫師何秉潔指出,她到場時,被害人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她立刻進行 CPR,並當場要求其他人「快叫救護車」。 結果呢? 整整一個多小時,沒有任何人報案。 幹部在旁邊,看著、聽著,卻什麼都沒做。 很多人看到這裡會問一句話: 「這樣只是見死不救嗎?」

READ MORE

「刑事」偷電繳了錢就沒事?別再被「看起來結案」騙了:追償≠罰金,補繳≠免責

2026-01-06 07:56:48 UTC

網路上有人在傳:台南某家早餐店、某家自助洗衣店,113年2月被電力公司稽查,說店家有「動手腳改電表」造成用電被少算。後來電力公司開了調查文件,依規定向店家追償電費,金額大約160多萬,而且傳聞店家也簽字。可是一段時間後又有人說,最後只用現金繳了80多萬就結案,所以大家質疑:為什麼追償金額會「少一半」?

READ MORE

【刑事】《走在路上,為什麼會被「陌生人」殺死?隨機攻擊正在逼問我們的社會底線》

2025-12-19 16:26:10 UTC

今天真的是驚心動魄的一天。晚上聽到隨機殺人事件,心裡那個不安感會突然放大到很具體:原本只是走在路上,下一秒卻可能變成受害者,彼此無冤無仇,甚至連「為什麼是我」都來不及問。 很多人會直覺把這類事件歸因為「反社會人格」或「精神狀態」,但更令人害怕的是,它看起來像一種正在擴散的社會症狀。當我們開始習慣把它叫成「又一起」,那才是真正的警訊。 鄰近的日本、韓國、中國、泰國,都曾出現不少類似的無差別攻擊事件,美國更常見校園槍擊造成的隨機傷亡。這些例子都在提醒我們:這不是某一個國家的特產,也不是一句「治安變差」就能解釋完的問題。

READ MORE

「刑事」一秒變凶案現場:菜刀砍車、扯髮拖人…遇到路怒,千萬別下車!

2025-12-12 02:09:43 UTC

今天新聞畫面很震撼:有人衝到路中拿菜刀連砍車身、還想拉車門;也有人把女駕駛頭髮狂扯,硬要拖出車外。這種「行車糾紛」其實早就不是吵架,是人身安全事件。 法律上,蛇行、逼車、突然急煞、逼人讓道,依法可罰6,000到36,000元,還可能當場禁止駕駛、吊扣牌照6個月。更嚴重的,擋車逼停、持刀威嚇、拉扯攻擊,可能成立強制(最重3年)、恐嚇(最重2年)、傷害(最重5年)、毀損(最重2年);如果用車把人逼到有「往來危險」的程度,還可能牽涉公共危險相關罪責。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