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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香港高樓大火44死的省思

2025-11-27 06:22:28 UTC

香港高樓大火44死的省思

這兩天看到香港高樓大火的新聞,真的只希望在香港的朋友都平安,也向在第一線逆火而行的消防弟兄姊妹致敬。這場災難最刺眼的地方,不只是火勢本身,而是它把「高樓救援的困難」與「建物防火的基本功」一次攤在大家面前:外牆與工地包覆材料一旦助燃,濃煙像黑潮一樣往上灌,電梯不能用、樓梯間若被煙封住,幾分鐘就能把逃生路變成死路。媒體也提到警方以嚴重疏忽方向偵辦,並有人因涉嫌誤殺(manslaughter)被捕,這不是情緒性究責,而是對安全管理的高標準追問。

對台灣來說,香港是一面鏡子。我們同樣有老舊社區、密集巷弄、外推鐵窗、樓梯間堆物、管線老化,還有越來越多行動不便、反應較慢的長者。要避免傷亡,不能只靠「消防車快一點」,而要做在火還沒變成新聞之前:第一,工地與修繕要把「可燃包覆、違規抽菸、動火作業」當成高風險管理,設禁菸區、動火許可、火警監看與夜間巡查,別讓一根菸、一個火花變成整棟樓的代價。第二,社區管委會與住戶要把逃生動線清空、消防門確實關閉、警報與緊急照明定期測試,滅火器不是裝飾,是真的會救命。第三,政府與稽查必須更「不給僥倖空間」,對違規封窗、堵塞通道、未改善缺失,該開罰就開罰,該勒令改善就改善,因為火不會挑人,它只挑我們的疏忽。

法律差異很值得提醒大家:香港的誤殺罪,法規上最高可處終身監禁(life imprisonment),法院得依嚴重性量刑。而台灣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法定刑最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得併科罰金等)。刑度差距之所以「天壤之別」,背後其實是同一個訊息:對公共安全這件事,社會能不能承受的,不是一次火災的損失,而是一次又一次用僥倖換來的悲劇。我們真的得趕快把制度做實、把規範守好,讓「希望」不是靠祈禱,而是靠準備。

照片來源: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474/91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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